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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论道】闲论集合10:也谈喝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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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谈诗论道 作者:出龙峡 发表日期:2013-11-16 12:09:55
    编者按:基本赞同作者的观点。词律应该是较诗律更为严格,尽管有可平可仄,然需在声调节奏推敲的基础上而决定的,摊破、合句亦是在把握节奏声调变化的基础上而为之的,不知其然,便不知其所以然,不经推敲为之,稍纵便直趋下品。世人喜标新,然标新须在深究的基础上妙手偶得之,未能深究而标新,是为浅薄。至于喜长篇而不精五绝,皆为长易短难,我自己就多写长调,盖因小令、绝句难,笔力未能至此耳。

    贴近生活,升华情感。

     

    不是所有词牌都可以平仄翻转成新调的。有些词牌比较中性,可以翻转,而有些词牌句式节奏和用韵都是有专对性的,不能翻转使用。

    虽然补救的办法有“添句减句破句来改变句式节奏、使用上声韵来改变韵味。”但从补救的角度出发来翻词牌,思路已经不对了。

    比如浣溪沙翻转成仄调就是失败的。其每阕连续的三句七言作一拍是绵长的特色,适合平声韵,翻成仄调后就不伦不类了。连续使用的双平脚也是如此,翻成连续双仄脚后显得很促而不稳,即使用上声调也不足以救。也与词牌名“浣溪沙”三字的风格不合。

     

    人可狂、诗词中不可狂,人可为师、诗词中不可为师,稍纵便直趋下品。

     

    是否在内容上避题,不是衡量一个作品好坏的标准,而是衡量作品风格的标准。前者追求的是“把对内容的标志性提示放到标题上去。”后者追求的是“离开了题目,内容仍然作为一个包含标志性提示的整体而存在。”

     

    今人好咏长篇而不精五绝。

     

    吟咏古代所不具有的现代事物时,若用旧韵则显张冠李戴、荒诞不经。

     

      最近很多人讨论喝火令,也谈一下:

      

      (一)关于喝火令的误解

      

      有不少人以为喝火令拆开的句式中,文字需要合并后也能成句,如“星月雁行低度”,这是个误解。源于把词谱注解中“须遵之”的对象搞错了。

      首先,拆开的是句式,即摊破法。既然拆开就不应再合,否则就不是喝火令了。

      其次,文字合并后也成句属于文字游戏,不属于词律范围。作为修辞手段的对仗,词谱上都未作硬性规定,何况文字游戏呢?

      词谱注解中所说的“须遵之”,是指“晓也”两字需叠用,不能前面用晓也,后面用梦也、想也。因同音叠用会产生声情效果,所以这正是词律范围内的本分事。包括句式的摊破也属于词律范围。

      如果还没看懂,那就再注意下一个简单的逻辑:“须遵之”若是指合句,就不是指三叠用;若是指三叠用,就不是指合句。而且合句明显与“星稀月沉”不谐,硬说成合句是对原作者的侮辱。

      

      文字游戏只是种消遣方式,但毕竟属于下乘,入不得正典,更与记载格律的词谱无关,词谱注解只是告之此摊破句式是怎么来的,原型句的平仄关系。初学者阅谱须慎之。

      

      (二)雁行低度的“行”读何音

      

      可能有不少人认为很难确定,其实也好办。

      首先确立一下:行和度必然是一个名词一个动词。

      再来看“度”的解释。若是动词有三种解释,一是超度,二是自度,三是越过。只有三分之一的解释可用在此处,引起误会的概率很大。那为何作者没有用“渡”呢?前面有“烟水数年”,此处用“渡”不但合适,也不易误解。再结合尾句“不会寄芳音”,为何不会寄芳音,因为能力不到,不能至远。若解释为越过,与之不符。

      第二,从声律角度来看,“行”读名词音律会较差,而读动词则很佳。

      所以“度”字应解释为名词,“行”解释为动词。

      

      另外再多说一下,这个词牌禁忌双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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