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他是干什么的,有哪些职责、权限和义务?这是一个守法公民,最想知道和了解的。
我这个人,从小最怕警察了。一看见穿制服的人,就有与生俱来的恐惧。这源于警察的高大威猛,让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也源于自我防范意识,唯恐触犯了法律法规,让警察不请自到找上门来。对我来说,警察总是不怒自威,让人心惊肉跳诚惶诚恐。
一、公车遇险
当年,父母住在乡下。我们一年到头要坐好几趟长途客车,去乡下看望年迈的父母。
有一回,我和妻子刚刚上车,多数人正忙着找座位,车里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忽然一阵骚动。有两个小伙子,对座位上的旅客,张嘴就骂,伸手就打,口中还念念有词,“看什么看啊,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你笑什么笑,啊,笑什么笑,打你个***!”
俩人拳打脚踢,从第一排打到最后一排。多数乘客都被突如其来的场面惊呆了,不知道如何应对才好。好在车上还有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只见他一声大叫,从座位上窜了起来,与两个强盗对打。
他们火星四溅,拳脚交加,从车上打到车下。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就在小伙子渐落下风时,治安民警终于出现了。只有到这时,车里的众多乘客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有些奇怪,问驾驶座位上的司机,“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凭啥打人啊?”司机笑了,说:“这是两个小偷,因为没偷着钱,他们生气啊!”就是这句话,惊得我目瞪口呆。光天化日,乾坤朗朗,正义之剑高悬,岂容小偷如此疯狂。
这时,身边的乘客说话了,“他们没打我。要是敢打我,我就掐折他的腿,这叫做正当防卫!”我更加震惊了,因为这人一身警察的装备。他一边说话,一边拍着腰间,瞧这个架式和模样,应该是荷枪实弹(三十年前,枪支管理并不严)的呀!
看来,我没有挨小偷的打,真借了这位警察大哥的光。只可惜的是,他白穿了一身警服,关键时刻装聋作哑,任凭小偷胡作非为,想到的只是他自己。
二、泳裤风波
一天,我和妻子逛街,正巧天要下雨,躲进体育器材商店。老板娘非常热情,为我们介绍产品。
就在这时,进来一个警察。只见他气定神闲,拿起一条游泳裤,问:“多少钱?”“二十”,老板娘回答。“太贵了,十块卖不卖?”来人讨价还价。“不卖,十块我还没上来呢。”老板娘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真的不卖?我让你后悔!”说完,扬长而去。
警察走了,老板娘不服不忿,还在说着那件事,“你说二十的东西,我能有多大的利呀,竟要砍我十块钱?”话还没有说完,老板推门进来了,说:“完了,驾照被扣了!”
原来,砍价不成的警察,憋了一肚子的火。他出了门,并没有立即走远,而是算计着怎样报复。说来也巧,老板驾车回来,把车停在人行道上。警察随即扣了驾照,让他到交通队去取。可是,我们这里是小城市,附近就没有划停车位。更何况人行道上,不只停他一台车。对于那些非法停车,他怎么就视而不见呢?
一条游泳裤,仅仅价值二十元,却招来如此地非难,让老板夫妇很是郁闷。我不禁感慨,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得罪,就是警察大哥得罪不起呀。
三、遭遇盗版
闲来无事,喜欢写写文章,发在散文网上。文章写得精彩,自有人拍手叫好,进行点评或者转载。然而有篇文章,却让我遭遇尴尬。
2011年妇女节,我不禁心生感慨,以《女人,世界因你而美丽》为题,写了我生命中的三位女性——母亲,妻子和女儿。文章以激昂的文字,充沛的情感,优美的画面,讴歌了女性的优秀品格。她们的美丽,她们的善良,她们的勤劳,她们的质朴,她们的体贴,她们的温柔,感人至深的故事,体现在字里行间。
文章在网上发表后,一时间好评如潮,点击量突破一万人。然而,就是这篇文章,却被人恶意盗版了。我无意当中,在“××警察”网上看到这篇文章时,它已经面目全非了,署名变成陌生的罗先生。这让我非常地郁闷,不禁发出“文贼难防”的感叹。
出乎意料的是,身为二级警督的罗先生,有着几十年的警龄,自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却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一篇文章,他来者不拒,照抄照搬,却厚颜无耻死皮赖脸,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你肆意刁难为哪般?”“你的母亲像小蜜蜂,我的母亲像老黄牛。你的媳妇闭月羞花,我的媳妇西施刁婵,这怎么就是雷同呢?”
一篇文章,究竟怎样算作抄袭,恐怕没有严格的标准。但是,你把文章拷贝下来,只改了有限几个字符,署上自己的大名,难道还不算抄袭吗?罗先生的强词夺理,让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强盗逻辑。就像小偷现场被捉,却怪警察多事一样。
像罗先生这样的警察,会如他自我标榜的那样,“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吗?这让我非常地怀疑。
四、治安罚款
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人民警察的形象很正面。他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预防和惩治犯罪。可以说,是警察的牺牲和奉献,维护着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警察的形象却很负面。他们钓鱼执法,野蛮执法,肆意罚款,天怒人怨。你得罪了警察,他就可以找你别扭,甚至执法到你家里。据报道,吉林前郭的一名网友,因下载95部色情片,留作个人借鉴和欣赏,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处以治安罚款3000元。
显然,这是一起故意曲解法律、滥用职权、过度执法的典型案件。如果说,坐在家里看黄片,与他人没有任何瓜葛,也算违法犯罪的话。那夫妻间的调情,男女床第的隐私,小俩口的造人游戏,岂不是更具淫荡色彩呢?我不理解警察的执法行为,难道他们不食人间烟火,是不通人性的孤家寡人,从石头子里蹦出的齐天大圣吗?
这是一个很严酷的现实问题。警察吃五谷杂粮,警察有七情六欲,警察会贪赃枉法,关键是要有怎样的机制,让警察克已奉公,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说,我们的警察都能恪尽职守执法为民,那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就是民主和法制的社会,不会再有冤假错案了。
我期待着,我们的人民警察,能够依法文明办案,让百姓称道心服口服;不要中饱私囊,眼睛只盯着罚款;更应该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人民的警察,就是人民的公仆,理应为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怎能沦为社会的渣宰,敛财的机器,百姓的梦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