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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青花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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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倚窗听雨 发表时间:2013-08-04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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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字流利,首尾呼应得很好,构建合理而又吸引人,感情细腻,结尾给人一种无限美好的浪漫遐思。小说虽然不长,但婚姻的精髓实质却也在三言两语中从主人公的所思所想中清晰地流泻出来。但文中对话欠活泼,稍嫌生硬,个见,小疵却难掩整篇文章的光辉,推荐共赏,火种感谢您的来稿! |
“雨,还好吗?我回西安了,想见你,穿上那件青花旗袍吧!” 一个意外的电话把我沉寂的心重新撩动,是林风打来的,一个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的人,还是那么霸气,容不得别人反抗,命令一般把自己的想法滔滔而出。 接到林风电话的时候,窗外正下着细雨,四月的渭水河畔依然宛若烟雨江南,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窗前,不远处有着一对对的恋人们撑着伞漫步雨中…… 想起那年与林风一起漫步在曲江春晓园的情景,一把浅粉色的小伞下,我一袭素雅的青花瓷旗袍,轻轻依偎着他的肩,穿过小桥,走在樱花缤纷的小路上,我以为我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日子一晃,十年而过。十年前的故事只能在梦里一遍遍地浮现…… 那个时候,我上大三,是个文静有些薄凉的女子,从不喜欢与陌生人交谈,可是倍加的信任他;林风是电子科大通讯系的本科大四毕业生,也是我同宿舍女孩子的“表哥”。大家都知道林风喜欢我,说我是个幸福的小女人,而我也愿意接受这样的羡慕,在我们营造的爱情世界里忘乎所以。 有一天,林风说,要送一个东西。他带着我跑遍了整个西安市,在一个旧巷子的拐角处,找到一家旗袍店,在那里为我买了一件青花旗袍。这家店即将拆迁,东西倒不贵,质量也不错。 我穿上它,在镜子前左右晃晃,一边的林风夸赞不停:“美极了,真美……” 一袭柔软顺滑的黑发如瀑布般披散至腰间,凹凸有致的服饰设计把我的身材衬托的恰到好处,膝下开叉裸露的白皙小腿若隐若现,镜中的我恍若走在江南的丁香女子,眉宇间还飘散着淡淡的惆怅。这是林风给我最美的评价。 四月的西安,樱花在曲江春晓园里烂漫,我挽着林风的手臂,穿着那件他送我的青花旗袍,走在纷乱的樱花雨中,把爱情绵延……走过每一处,总会有目光投来;或者转身,依然会有不经意间回眸的尴尬。 我迷恋着青花瓷,只因林风喜欢。他说这么美丽而神秘的青花图案,只有穿在我这样的才女身上才能彰显气韵。习惯听从他的安排,即便是命令,也容不得我拒绝。 很快,七月的流火便把西安重重包围,即便是西北也一样的炎热,而我依然会在周末去见林风的时候穿上那件旗袍,尽管我热的要死。那个时候,我问林风,“毕业了,我们怎么办?” 林风说:“我是学通讯的,能在西安找到很不错的工作,我养你呀!” “我才不要你养呢?我又不是没长手。” 我心里很清楚,我是专科,留不到西安的,毕业的前夕,档案早已被渭南市调回分到了教育系统。为了留到西安,我背着父母不去教育局报到,在西安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份文秘的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和林风在一起了。 突然有一天,林风告诉我:“雨,我要去北京发展,西安太小了,你等着我回来接你。”和原来一样,不允许我有半点质疑,他的话亦是命令。后来,他走了,听说她“表妹”也一起去了,因为他的这个“表妹”——我的同学是个有背景的女子,她父亲是林风父母的领导。 半年后,我离开了西安,回到了我中学时候的母校,在这里我安静薄凉的亦如从前。很多同事和长辈都会给我介绍对象,我只是莞尔一笑。 再后来,听说林风结婚了,取了他“表妹”。 已经到了28岁的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爱人,我的中学同学。他长相很普通,有着普通的工作,对我没有浪漫的甜言蜜语,却倍加珍爱。总是那句话:“要玫瑰做什么?我的任务就是把你养胖。”他怎知道,我这样的苗条身材是林风最喜欢的,一尺八的腰围只为穿上那件青花旗袍。 平静安稳的日子一天天走过,林风于我而言,是记忆里永远的伤,我不敢去触摸,怕结好的痂会重新发炎。很多时候,我习惯用笔书写流年,无论每一个人还是每一件事,我都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想缔造一份生活的明媚给自己。工作忙碌的时候,我常常会忘记了吃饭,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幸福而开朗着,不再是以前那个薄凉的惆怅女子;闲暇的时候,读读书,写写字,同事都夸我小有才气。 而那件青花旗袍,一直被我潜藏在箱子底下,也早已染上了岁月的味道。 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我想我一定会满足这样的生活到老。或许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抚平,只是搁浅。当林风的影子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平静的湖面依然会泛起波澜。 我收拾从前的东西,把那件青花旗袍从箱子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虽然十年了,但我的身材依然没变,真是天意吗?我穿上那件青花旗袍,走在四月的春光里,去赴林风的千里之约。一路忐忑不安,林风变了吗?什么样子了? 见到林风,一切预想都是枉然。自然到像是亲人见面,他西装革履,风度依然翩翩,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眉宇间淡淡的细纹,有了男人的沧桑美。他第一眼看到我,便说:“雨,你还是那么美,不,比以前更美,多了韵味。” 和林风走在雁塔广场,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长发,想起了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以前经常在一起合唱,而今听他唱,虽然嗓音不如从前,依旧令我痴迷。林风告诉我,和“表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合,去年离婚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忘初恋。 雁塔广场是后来才修建的,先前的曲江春晓园已经改建了,我也十年了没来过这里,变化的也早已找不到原来的旧模样。是呀,有些东西一经光阴,面目全非。青花很美,可世人究竟有几人能懂得它的内涵?庸俗的世人只知道它能卖个好价钱。 一路上,林风的眼神总是盯着我的旗袍,一点闲暇的余光也不给其它风景,自然对周围的环境变化也无太大关注。 我的心幸福着跳跃着,仿佛爱情又如从前般明艳,早已忘记了林风走的时候,深深扎进我心口的针还未拔出,也许已经随着他的回来融化在骨髓里了。 那晚,林风送我回家。他打开车门,我下车的一刹那,一不小心高跟鞋踩歪了,旗袍一下子挂在了车门的扶手上,居然划破了我的丝袜,弄痛了腿。只见林风急忙扶起我,遗憾的一声接着一声说:“可惜呀,旗袍破了。”他却不知道,我的腿和脚此刻真的很痛。 我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打开门,爱人迎面而来,看到我的样子,心疼的说:“怎么搞的?脚崴了。” 我坐在沙发上,褪去丝袜,看到了白皙的小腿上,分明红红的血痕,而且还不断地向外渗血。爱人替我用热水洗脚,一边处理着伤口一边怪嗔的说:“以后晚上出去,别这样爱臭美了,穿上衣裤和运动鞋,安全。”他的手很轻很柔,居然也如此细致,我一直认为他是粗俗的人。 我的脚一个星期以后好了,可腿上的疤痕依然在。林风一个星期也没有打过电话,或许他刚回来很忙。 等我再接到林风的电话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说:“雨,想你了,周末下班,我去接你。”一瞬间停顿后,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个周末,我要和老公去看妈妈。”挂了林风的电话,我的心里似乎有一种轻松感,就像五月的风,吹到脸上是柔软的。 有一段时间,我不再穿旗袍了。慢慢地,腿上的伤痕也完全的愈合了。 去年爱人出差的时候,为我买回来一件青花旗袍,它是把现代的裙装和古典的旗袍合二为一的新版型,脖子是敞口的,就是六月穿上它,我依旧不会觉得热。当我重新穿上青花旗袍的时候,大家都说很美。 后来,我把那件划破的青花旗袍拿出来准备扔掉,爱人看见了说:“这个布料不错,给女儿改一件小旗袍吧!”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请裁缝为女儿做了一件小旗袍。 每年四月,是渭河公园樱花绽放的日子,一树一树的花朵簇拥着,美丽极了。我穿上青花旗袍,带着女儿,牵着爱人的手,一起走在公园的樱花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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