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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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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岱 发表时间:2013-09-24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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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写从一条狗由无可奈何地接受,到自然而然地接受的过程,从而得到了对人、物、事,我们都应当主动去接近、了解,而后改变固有的看法,从而达到和谐相处的道理。问好作者。 |
早晨,很早的时候,他牵着小狗在公园的路边遛跶。小狗低着头嗅嗅着要弯到路边的草地里走,他随着它也去了草坪边;小狗在草地里打着圈寻找着什么,他就牵着狗绳站着等它。我先不知道这人就是他,因为他是不喜欢狗的,哪里会有心思这样早就牵着狗出来遛弯了呢?但从他身边跑过时感觉到是他,就回头看了看,还真是他。想打个招呼,说句与狗有关的玩笑话,但忍住了没说,就管自跑过去了。 他那狗是他住在南京的儿媳妇买了自己玩的,后来有段时间她要参加一个考试,需要安心地做些准备,就让他们做公婆的把狗接来帮着照料一段时间,照他自己的意思是坚决不同意的,但这是儿媳妇的要求,不答应也得答应,就满肚子不愿意地特地开车去把它给接了来。狗是迷你贵宾犬,法国品种,深红色,机灵好玩是没说的。但好玩也没用,他不喜欢狗,也不是不喜欢狗,是不喜欢养宠物,如果不是狗是别的宠物我相信他也是会不喜欢的。他不喜欢养宠物的这个特点我也有。在我看来养宠物不是我们这样的为生活奔波劳累的人的作为,而是有闲阶级的事,主要的是有闲阶级的女人们喜欢的事。她们有闲也有钱,一般没有什么事要做,在家闷得慌,出门孤单得慌,怎么办呢?狗是最通人性的,就买只宠物狗来养着,在家哄着它,出门牵着它,是找点事情做做借以排遣寂寞的意思。但有些人不是有闲,也不是太有钱,可偏偏也喜欢买只狗来养,也出门牵着它,见着人了让它叫叔叔阿姨什么的,以为那是很高雅的事,是自己也很有身份的证明。对这一类的人我很不以为然,街上那些流浪狗多半是她们遗弃的,因为她们并不是那样有闲也不是那样有钱,常常地忙碌且困窘,玩狗不会玩得长久,“始乱终弃”是必然的事。他儿媳妇是上班族,是有事做的,为什么忽发奇想地要买什么狗来养?她这样做他已经是心有不快了,现在还要让他们来帮着看几天,这算什么个事?但他还是接受了下来。 我看到他和他太太牵着那小狗在公园里散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一开始是无可奈何,是啊,既然让帮助着照料就得好好地照料,总不能夫妻两个人去公园散步把狗一个丢在家里吧?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怎么办?万一出了点问题怎么向媳妇交代?晚饭后散步是他们晚锻炼的一种习惯,现在牵着只狗,不能由着自己的步行速度散步,而是要由着狗的,心里的怨气是可想而知的,但也只有忍着,总不能把小狗生拉硬拽地拖着跑吧?就是不考虑媳妇,单单是看着小狗也是不忍心的呢。 媳妇的考试结束了,他们就如约把小狗送了回去。可是那媳妇已经对狗不感兴趣了。她说你们照料得很好,干脆就给你们养着吧,我什么时候想它了你们再给我。这年头哪里还有媳妇的话公婆不听的呢?不喜欢狗也不行,有怨气也不行,媳妇怎么说就怎么定了,总不能为这事让媳妇不高兴吧?总不能就这样让这小狗加入到流浪狗的队伍里去吧?就这样,小狗又被他们带了回来,由短期照料变成长期豢养了。于是早早晚晚的,他们就牵着狗一块儿去散步了,由原来的两口子变成三口了,我遇到他们时曾经这样开玩笑地说过。 狗实是最讨人喜欢的一种动物真是名不虚传,法国品种的迷你贵宾狗更加惹人喜爱。每天都供吃供喝、牵进牵出,时间一长,他对小狗的感情开始有了变化,变过去的排斥为接受,进一步变为喜欢了,不仅他太太这样说,这样大清早出门锻炼也没有忘了把狗牵上也是很好的证明。这狗现在看来是已经成了他的狗了。 对许多事情、许多人、许多物,我们因为没有接触而不了解,因为不了解而不喜欢、不支持,而一旦接触了、了解了,我们的一些观点、情感、态度就会有些改变,所以我们总是说对话比对抗好,沟通比排斥好,接近比疏远好,与人与事与物,似乎都是概莫能外的。 2013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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