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此阕作了三次修改,韵律齐整了许多,作品也愈见完善。作者锲而不舍之钻研精神令人感慨。所参词谱未标明出处,与《钦定词谱》有异。一些词谱中所谓“中”,应与上下字平仄相照应,应免连仄或孤平。“事”应作平。三、四两句应为对偶句。
塞上风烟荡楚关,千年铁骑不朝还。
星朦已作尘香住,何又孤鸦点墨川。
人不老,愿凭栏,区区何处望群山!
一朝如梦朝天语,必挈心事向阙寰。
格律:
鹧鸪天 霜无痕
别后闲庭花雨添,绣屏清夜暖相兼。
中仄平平中仄平,中平中仄仄平平。
才从罗幕移筝柱,又向红窗拂镜奁。
『中平中仄平平仄,中仄平平中仄平』。
天淡淡,月纤纤,
『平仄仄,仄平平』,
莫教心事损眉尖。
中平中仄仄平平。
湘裙摇曳乌啼远,满眼春风出画檐。
中平中仄平平仄, 中仄平平中仄平。
平:填平声字;仄:填仄声字(上、去或入声);中:可平可仄。逗号“,”和句号“。”:表示句;顿号“、”:表示逗。下划线:领格字。『』:例作对偶;〖〗:例作
叠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