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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的“行为艺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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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望子 发表时间:2014-09-16 09:39: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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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这是一篇用夸张和虚幻手法写的杂文,极具社会现实和讽刺意义。行为艺术也称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指的是在以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有史以来表演最成功的是卓别林的哑剧。进入后现代被西方有些“艺术家”运用,改革开放以来流入我国,属于一种目前还很不成熟、有待考证的所谓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很多从事这种艺术的人自己都没搞明白到底是什么,所以被一些人盲目滥用。这种现象已经遍及社会,如车模、选美、裸体彩绘、宣传环保等等,一时间弄得乌烟瘴气,不堪入目。作者批判这种现象没有直说,而是以调侃的方式诙谐幽默了一把,把这种人看做“神经不正常”。观察细腻,组材得当,想象丰富,批判有力,拜读欣赏,问好作者!

      好多年前,一个朋友与我讨论关于他欲践行行为艺术的问题,他一直比较苦恼,没有成功的途径,经常跟我啰嗦。我给了他三点意见:

      一、除非你神经不正常

      二、除了你神经正常外,其他人全部不正常

      三、所有的人神经都不正常

      显然,第一点不能成立,这位朋友神经很好,智力也没问题,8+5他张口来答案。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我只是跟他说说,如果到别处信口开河,可能人们会掐晕我。

      他倒是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翻。应该还有第四条,他说。

      这位朋友长发披肩,据说初中起就痴迷用石膏塑像,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装簧公司,也算对口。但是他经常工作和艺术搞混,后来干了些与艺术无关的活,籍以养活他艺术的细胞。

      他经常叹无知音,痛骂艺术遭钱财洗白。对于我,他也不乏批评,比如我盯着一个女郎时。他非常严肃地指出我审美仅限于女人的脸,胸脯和臀部。他感叹道,毕加索,他的女人多美,线条,几何,变形,夸张。

      批归批,他还是爱跟我谈论的,因为是我向来不争辩。我一直认为,艺术这东西,不可能通过辩论来统一,越辩声音越大,分岐也越大,若一定要分谁的艺术修养高那得要看他的拳头是否够硬。

      那一段时间,朋友突然发现了行为艺术这条成功捷径,他无比痴迷,对互联网上的行为艺术大师佩服得五体投地,无以复加。我经常被他唤到电脑前,观赏网络上的行为艺术案例和聆听他的溢美之辞。当然,我向来也喜欢凑点热闹,比如街遇卖狗皮膏,耍猴的人堆,我会挤进去瞅他半天。而行为这些艺术多属于男人搞怪,女人亮身子的,我自然也乐意去看。

      观赏一段时间后,我还是腻味起来。事先声明一下,我并不认为行为艺术是一个倒胃口的东西。倒胃口之处是离不开那几个套路。照我归纳,不外乎是“脱光光”和“血淋淋”之类。一看到表演该艺术,如果有女同志过来,就知道少不了要脱裤子,有动物参加,就担心它们的下水被扒出来晒太阳。还有的极尽搞怪之能力。有一个女子和驴子的婚礼,人和驴都佩大红绸缎出来游街。我觉得那驴虽蠢但却不同意这桩婚事,要不然也不会给女人硬拽着。这到底和艺术在哪一方面关联,我朋友说其含义只可意会的。不过他还是稍点化了我:可以理解为人太精明,导致这女子累了,宁愿嫁给头蠢驴云云。不过,如果就当前行为艺术的主流说一下,我个人的意会是,那女子应该嫌人类的男性不能满足生理需求。说真的,与其看女子与驴游街,我倒更愿意看它们入洞房。

      尽管朋友极力开导,我竭尽脑汁仍无法将行为和艺术联系上来,比如吃死婴,灌死婴吃油,给死婴输血,还有个美女钻入腥血动物尸体中。我非常认真地观赏,但仍不得门道。想声明一下的是,本人应该不缺乏艺术细胞,比如我在少年时代就曾经给过街坊的熟妇画像,因美丽其而订画者众。长大后又自学过美声唱法,经常在深夜引颈意语的《今夜无人入眠》而令近邻侧耳。十多年前还帮人写情书,玉成了两个男女,并且至今还没有离婚。当然,此类例子,还能举上几个。

      我极其赞成百家争鸣,认为诸多事物要看看当事人的解释和各家的争论,常告诫自己不管知否都应当保持缄默。对于行为这样的艺术,我亦如此。但不时有人出来行驶他的权利,刺激我的感官,让我发现缄默有时对身体不太好,很容易喷饭或喷水。前一段时间,有一群女大学生乘坐地铁,当地铁正进站时,姑娘们突然站起来,齐刷刷地脱掉裤子迅速消失,弄得车上所有人都惊疑不已,猜想是不是这一群姑娘身上突然惹了跳蚤或是集体喷放香屁。经媒体报道后,所有盯住姑娘大腿的眼睛才翻白过来:原来冷不丁中我们已经被环保宣传上了!

      我的朋友这些艺术已经到了膜拜的地步,并指望成为艺术人生的救命稻草。经常弄些创意来让我参考。有一个方案,他拟在热闹的街头让几千只蚂蟥爬满全身,让蚂蟥们饱餐一顿,然而让他纠结的是,他只是男子而非美女,在我国,凡此类艺术无美女几乎不能成功。不久他策划欲与女友在立交桥上公开“梅克辣唔”,但被我制止了。说实在的,论我与他的关系,我应该和他一起出现在这个现场,维护一下秩序,但我是个公职人员,更应当以维护社会公德为已任。其实这个根本不用我制止,我想他要跟女友提的话,得到的肯定是一百个耳刮子。当然,话又讲回来,他的几个方案中不能说没有一点艺术因素在里边。有一个非常有趣,为了表示关爱爱滋病患者,他准备找一个爱滋病女患者,自己不戴TT与其发生性行为。

      瞧!艺术家就这样疯狂。

      可是他又到处查问染病的几率,然后,此事也不了了之。

      那天,朋友在我的电脑上被一个案例吸引了:闹市置有一大粪缸,里面大半缸稀粪水,漂满粪蛆,一美女泡在里面,蛆虫爬满美女赤裸身体……他立马上网查找,由于查不到,他问我是谁策划的。我告诉他是国内某著名行为艺术家弄的。“不愧为大师之作!”他大声赞赏,拍案叫绝。我糊涂了,究竟绝在何处?朋友解释道:主题可为:排斥-吸引,粪水是臭的,排人于千里,可是里面美女的内容却又吸引人欲一探究竟,闹市虽臭四周却围满人,有意思不?也可以理解美-丑,美女身上尽是令人作呕的粪蛆子,当然,美女的香躯在臭水中还可以作香-臭这样的诠释。朋友说,这典型的对立统一,揭露了时下社会人们浮躁心理,效果震撼,反差强烈,是意义深刻之作。

      我劝他媒体还没有报道此案例可抢先一步实施,不失为成功之路。我说,弄不好,那个著名艺术家为了版权还跟你打官司呢,这下你就和他齐名了。“我不能剽窃他人之作。”朋友无不伤感地道。

      如此高尚的艺术修养令我对他刮目相看,我只得告诉他,这哪是什么艺术家的创作,而是我昨晚睡不着觉搞出来的,当然,版权可以送给他。他的脸忽然青一阵白一阵,又瞅了案例好一会,道:“恶俗!”

      之所以这个朋友至今仍没有成功,我认为是他不肯听我的话,到闹市的粪缸去泡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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