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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被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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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满荣久 发表时间:2016-01-08 11:50: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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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作者的文章引入了一个时下很敏感的话题——中国式捐款。捐款,从字义上感觉应该是自愿的,然而在不知不觉的社会演变中,似乎变成了摊派,甚至强制。在“被捐款”的语境之下,社会的善意正在被政绩利用、挥霍、消耗甚至是透支。完成“捐款任务”,已经变成了考核各级领导的标准之一。社会慈善的可持续发展之举在于寓富于民,而不在于用“捐款任务”的方法掏空每位公民、职工的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相信我们的社会力量终归是一心向善的,让爱心发挥她真正的正能量,让美好,永驻人间。感谢分享,祝新的一年,创作愉快!

    朋友,如果你留意央视赈灾晚会,就会发现许多大企业的代表,手持预先制作好的各色牌匾,在现场纷纷举牌踊跃捐款,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赚足了人气,也赚足了眼球。可是,如果你再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很多现场的捐款,其实并不由企业完全买单。

    在接受现场采访时,有人慷慨陈词,说×××总公司全体员工,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天佑中华,人间有爱。伸出援手,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祝愿灾区人民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早日恢复重建美好的家园。我不禁感叹,好高的效率噢!在灾害发生的几个小时,最多也就是几天的时间里,公司能够如此高效率地运转,动员出天文数字的捐款,真的感谢公司机构的敬业和高效。

    可是,如果你有足够的生活经验,就会发现来自社会上,你三十、我五十的个人捐款,很难凑成一个准确的整数。如果反过来想,某公司代表职工慷慨作出的大笔捐款,会不会是公司领导的一厢情愿?也就是说,公司为求得广告效应,先作出1000万元的承诺,然后再以层层分解的方式,把捐款分配到每个职工的头上呢?

    我不想寻找问题的答案。因为在民主和法制尚不健全,长官意志横行的中国社会,一切的一切都皆有可能。我们的某些领导,个人意志高于一切。看到曼谷那个地方发大水,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就顿生悬壶济世的怜悯之心,觉得自己就是普渡众生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可是,让他掏自己的腰包,又如葛朗台般的吝啬,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好勉为其难,让员工为他的慷慨买单了。

    请领导者不要忘记,捐款就是个人或单位,将金钱赠与他人或单位的行为。

    捐,从字面意义上讲,至少有两种解释:①、献出(财物)②舍弃(生命)。常用词组有:“捐躯”(为崇高的事业)牺牲生命;“捐献” 把财物献给国家或集体;“捐赠” 捐献赠送;“捐助” 拿出财物来帮助他人。

    由此可见,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施舍行为。

    在当今的中国,慈善事业刚刚起步,人们还没有很高的觉悟和能力,在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以后,自主自发地大量捐款。于是,领导们受利益的驱动,采用越俎代庖的方式,直接从职工的劳动工资里,扣发了分摊的捐助款项。什么扶贫捐款、爱心捐款、救助失学儿童、每月一日捐等等,用不着你自己操心,早就有人替你操办好了。有人说这叫中国特色,我把这叫做强行“被捐”,是有点封建色彩的中国式“被捐”。

    捐与“被捐”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出于本人自愿,是否尊重了本人的想法,是否是个人思想的真实体现。因为捐助是一种慈善行为。这里的慈善有两重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举。就是说,慈善行为应是施舍行为。而施舍行为本身,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而非自愿的“被捐”本身,也间接剥夺了职工帮扶社会困难群体,享受他人幸福的权利。

    当“被捐”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成为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时,其种下的恶果也会逐渐显现。普通百姓会认为,慈善是领导者的事,到底需不需要捐,捐给谁,捐多少,与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在当今社会上,国人对慈善事业的冷漠,与普遍存在的“被捐”现象,肯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被捐”的副作用还在于,它人为割断了救助者与救助对象之间的血肉联系。救助者出于无奈,违心地去做善事,他不会关心救助对象是谁,需不需要救助,怎样才能获得新生?而被救助者,不知道自己的恩人是谁,觉得救助他是社会的责任,是某些人沽名钓誉的需要,反而死死地躺在救助薄上,没有一点儿感恩戴德回报社会的意思。这样的结果,既让救助者感到无奈和寒心,也让我国的慈善事业举步维艰。

    “被捐”还造成慈善机构疏于监管,不断爆出的丑闻令人痛心,也令爱心人士非常受伤。被人寄予厚望的希望工程,被网友戏称为“没希望的工程”。如果我们的血汗钱被某些人肆意挥霍,成为他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提款机,那公益事业的颜面何在?而失去民众支持的中国慈善,又会是怎样的苟延残喘呢?

    “被捐”现象的大量存在,歪曲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丑化了我国的慈善事业,造成了干群关系的尖锐对立。这种强掏穷人的腰包,去救助所谓的“媒体穷人”,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既不能为广大群众所认可,也为和谐社会的理念所不容。

    所谓慈善事业,就是从慈爱和善意的道德层面出发,通过实际的自愿捐赠等行为和举动,对社会的物质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因此,慈善事业也可以说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

    试问,有哪一个人,哪一个团体,哪一个企业,喜欢别人指手画脚,干预自己的财富分配呢?更何况,有的人本来就很贫穷,如果你擅自克扣他的工资,就无异于半路抢截图财害命的啊!

    综上所述,中国式“被捐”应该休矣。

    不管天灾多么严重,不管事态多么紧急,不管有多么特殊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强行“被捐”的遮羞布,强奸民意非法行政巧取豪夺的比基尼。作为国家的慈善机构,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相信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把善良的种子播撒在每个人的心中。

    如果我们摒弃了自以为是的官僚作风,像春风化雨滋润万物那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科学合理严格地管理好筹集到的宝贵善款,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布资金流向,加强爱心人士与受助者的信息沟通和血肉联系,相信我国的慈善事业一定会走出困境,迎来人人都愿意献出爱心的美好人间。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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