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这之前的著名或者不著名的人们都多有谈论;包括一些作品的评论者在内,感觉他们多喜欢以诗美、美感或以审美来谈论作品。于此,笔者关注的是:美是存在于优秀作品本身还是外在于作品的东西,而这无疑涉及到辨别美与作品的关系的考虑。
于一首诗而言,假如它较为充分地表达了你内心曾经有过的某种情感以及情怀,大多数的情况是会让你感到欢喜的。这原因在于你内心的某种莫名(隐秘)的东西得到了现实的定位或者命名,并因此取得了现实的“合法身份”,在一定程度上这与你有关;就此读者而言,辨认与表达的欲望已得到满足,这是那个作者完成的,也是替你或这位读者完成的一项“工作”。显然,完成是好的,喜悦也是真实的;而在这兴奋之上无疑会产生美感的花朵。这是“美”的所在,但也是外在于作品的东西。
同样,以一件新产品为例。对它而言,无疑就是增加了一个或几个新功能而已,其本身无所谓美或者不美,那么,所谓的美无疑是来自使用者的一方(包含愿望的达成)。于诗也即所谓的诗美及其审美其实只不过是作品在它的读者身上的一道反光,仅此而已。笔者在此就此话题进行讨论的缘由,就在于这一道“反光”对于判断一首诗的好坏究竟起到多大的决定作用;许多的世界先哲、美学家阔谈的美与审美与一首诗歌究竟有多大的关联?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没有把“诗歌本体”与“审美主体”这两个不同关注领域混为一谈,或者偏重于他们能够谈论的一方。
同此,不能回避的另一个问题是:一首诗对我们做了什么?说到:挖掘心灵、提取心灵不过是一件艺术品或者作品的功能而已,而功能就将涉及到技术及其应用。对此而言,“美”是什么东西?应用的结果(某种原型心理被激发,在阅读者方面造成的一定程度的化学反应;一种受作用而转化的结果)而已。其实质与艺术性考察、所探讨的作品本体越来越远。而这,是否与某种学术的浮夸与浮泛有关?
容我在厘清(或者基本厘清)作品与美的关系之后,再谈点题外话。所谓“物以稀为贵”,我以为:美如果像铁一样随处可见、遍地都是;现实的各处都是金子的栅栏、格栅,金子的包边其价值也就可想而知。故此,我想珍视“美”的人不会滥用美,他们会节俭于“美”的使用。美同金子具有现实的稀缺性。
另(附注):
我所谓的功能主义诗歌理论不以之前的西方诗歌理论为蓝本;也不是另一种狐假虎威的西方诗歌理论的中国翻版。这里,我不反对学习西方或者他人有用的东西,但显然,光学习还不够;学了那么长的时间(搬了那么多的东西回来),我们总要拿出点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我对我的这个“功能主义诗歌”理论抱有信心、对这个“中国创造”感到自信。
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