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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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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柚子黑 发表时间:2015-12-23 20:43: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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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有人说,真理的外延是真相。这篇文章最大触心的地方,用一种近于真实的描摹,从而映衬出教育的失衡,这是种灵魂至肉体的失衡。并与文明社会的各种失衡形成映衬。个人觉得叙事过于拖沓,拘泥于惯性的吐嘲,不仅没有一针见血的昂扬,更没有形成有效的深层的思考,所以自然地失去了一种扭转与重建新的平衡的血质,甚至着随波逐流都带有些萧瑟与失意。问好,期待更多佳作。

     

     

     

     

     

                         ————本故事纯属虚构,文中一切人物均为艺术性再创造,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前言:那天我已经不记得自己灌了多少,只记得我从那小餐馆挥别朋友,出门来到街上,秋天的凉风打在脸上,像一记醒酒的耳光。眼前的车流穿梭,往来不息,似乎醉酒的眩晕感依旧未散。那时正是下课的时候,几近夕晚,三三两两的学生从不同的小道上,向那个小购物广场集结。他们或挽着手,或肩并肩,有说有笑,或低头不语,像一出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默剧。四肢麻木的我坐在坐在喷泉池旁,远处广场的广播里慢慢传来一首英文老歌《昔日重来》,歌声悠扬,回响四处。宛如响在耳边,那么清晰。我恍然又觉得它是在心底响起来了,一句一句,那瞬间又好像时光倒流,不知不觉,又是四年。

     

     

     

    入学季

     

    那可能是我最长的一个假期,如果不算未来的自然死亡。那个假期在充满百无聊赖,百般期许中度过。那个夏天的蝉鸣和之前的十九个没什么不同,那个夏天小溪的温度也和前些年一样凉爽彻骨,唯一不同的是那个夏天我似乎成为了绝症晚期的病人,似乎家里人对我的要求和依赖都有极大的容忍度和耐心,就连平时一分钱算作两分花的老妈都问我,要不要出去旅旅游,散散心。

     

    我说,就这样,挺好。也许我只是惶恐,也许只是经历了一场大难不死劫后余生的平静,也许我真的没有想好,向来没有什么方向感的我,要是离家太远,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回家的路。那时的我甚至没有坐过高铁,或者是更孤独的交通工具——飞机。虽然我的小名叫飞机,但是我却从来没有体验过,从万米高的小舷窗向下俯视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那时我的人生理想只有两个,一是坐一次飞机,二就是看看大海。

     

    那时我的第三个理想还很遥远,从书卷中挣扎出来的我尚还懵懂,不懂这个世界僧多粥少弱肉强食的道理,直到不久之后,一个无良学长给我当头一棒,我才恍然大悟,不过那时似乎为时已晚。哦对了,忘了说,我的第三个理想是——找个媳妇。

     

    当然,当我从拥挤的面包车上,拽着行李袋下车的时候,我看着眼前一排排斑驳的宿舍搂,看着一行行欢迎新生的红色条幅,我的心情是莫名激动的。找媳妇的幻想早就被我抛到九霄云外。那时我已经幻想着四年后的我,身穿溜光水滑的学士服,在万人瞩目的讲台上接过白发苍苍老教授的毕业证书,并向大家挥舞……直到一个声音将我惊醒,那是宿管阿姨:“同学,过来登记!”我喔了一声,将手中的半截鸡肉卷塞进嘴里,扛着大包小包进了宿舍楼。

     

    第一次要见到室友的忐忑不安与等待掀盖头的新娘子没什么不同,因为你可能遇见一个抱着美少女抱枕流口水的死宅,也可能遇见一个肌肉发达刮腋毛的健美狂,更有可能是夜晚传出莫名声响的精瘦眼镜哥。唯一不同的就是,你可以选择自己的床位,这总算给了我一点安慰。当然,我的室友还好不是上述的奇葩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让我来介绍他们,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翔哥,之所以叫他翔哥,并非是因为他留有让人想入非非的发型或者有什么特殊体味。事实上翔哥有一头短小精悍的板寸和浓郁的成熟男人味道。翔哥之所以非常男人,是因为他有着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爱好,当我们打了鸡血一般在篮球场上飙汗时,翔哥正在四方桌上吞云吐雾,当我们在云雾缭绕的网吧里大杀四方时,翔哥又在圆桌上红着脸征战四方。之后的无数个夜晚,我们都能听见翔哥从安静的楼道里上楼的沉重的脚步声和心满意足的喘息声,翔哥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和另一个室友,阿成,打赌翔哥今晚的战绩,是一斤半还是一斤五两。但是当翔哥推门而入,他脸上愤懑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们,翔哥又输钱了。

     

    与我对铺的那个孩子,便是阿成。这样称呼他显得有些幼稚,但事实上他比我早出生两个钟头,啊不是,是两个年头,据他自己说他复读了两年,才和我们萍水相逢,当时一听这话,我对阿成是竖然起敬的,很多人都喜欢说要是自己复读两年可以搞掂清华北大,但事实上真让他们复读两年比让他们从清华北大退学还难,所以我是很佩服阿成的,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敢于坚持的人,一般这样的人没有设么是做不到的。但是第二天晚上,阿成说,“飞哥,打水时帮我带一瓶热水。”那一刻我心中阿成的形象轰然倒塌,只剩下一个穿着肥大运动裤,外形酷似曾小贤的汉子。

     

    剩下我的最后一个室友,并不是因为他个子小我把他留到最后介绍,也不是因为他的床铺离我最远。我相信即便是他和我睡在一起也不会同床异梦,这小子我了解他很久了。他叫天伦,我叫他伦少,一般在小说或者电视上,带少的人都不还好惹的。但是伦少性子很温吞,至少他不懂怎么拒绝,这也使得我在之后无数窘迫的日子里,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他,伦少的阔绰总算和少字挂了一点边。伦少是个网游学家,啥游戏都能玩得很溜,这不光是天赋,还是日后的苦练,我觉得他是那种可以为了虚拟世界放弃爱情的人。

     

    但不论是翔哥,阿成还是伦少,不管我们是否来自同一个地方,不管我们理想是否统一。我们总在那些日子里,在正确的时间里做了正确的事,诸如在早上时替大家带外卖,或者在中午替大家带外卖,或者在晚上替大家带外卖。外卖的菜色会因为时节的变化有所不同,或是一盒炒饭加肉丝,或是一盒肉丝炒饭,或是一盒炒肉丝饭。当时不觉带外卖有多伟大或者读么高尚,之后才惊觉,正是这样一盒盒肉丝饭,才巩固了我们的友谊。使得我们合作互惠的关系,不至于在翔哥每晚的鼾声,或者伦少早上响不停的闹铃声,或者阿成对我不帮他打水的责令声中分崩离析。

     

    那时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都没有女朋友。但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们都觉得日后的生活长着呢,不着急。我们也都天真地意味高中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只是因为学校禁止早恋。虽然四个单身狗在一起多少有些苦逼,但那却是最快乐的日子。我们不了解彼此,故作惺惺,假意阿谀,虽演技拙劣,但乐得穿帮跳戏。假中有真,亦是诚心。那些日子,虽然阿成与我有过关于争吵,但我仍然记得阿成对我谈恋爱的鼓励,阿成说,飞哥你真的不丑,只是长得有些奇怪,啊,当然,在大学里像你这样的绝对不多了。我也记得,虽然翔哥的朋友圈与我们不在一起,但我们也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即便他很少给我们带肉丝炒饭,但假若有一天他在澳门输的倾家荡产,我也会认可他是我的室友,和朋友。还有伦少,其实我倒是宁愿不认识他,因为还欠他不少钱,但是自从在他的代步工具上看着他熟练地换挡,松离合,我的心早就属于他了。

     

    我知道我和我的室友们的大学生活不算完美无缺,因为种种原因,我在大三时也搬离了宿舍,我相信如果我们四人若不是阿成率先离开寝室,那个四零六我也会依然住下去,直到学校把我扫地出门的那一天。我知道,我们不算特别好的朋友,但是在这个秋天,在我醉醺醺的从小餐馆出来的时候,我是如此地想念你们,我也知道在将来无数个失意的日夜,在将来,无数个在我忍不住要放弃,要低头的时候,我也会想到你们。你们这群给我留下了大学最多记忆的汉子。你们这群,我的室友们。

     

     

     

    当时,我和我的室友们住在一个叫沁苑的大型宿舍楼群里,这所大学本来有东苑,西苑,南苑,本来我们都以为有顺理成章的北苑,每一届新来的学弟也都会询问起那个从来不存在的苑,但事实上剩下的只有叫欣苑和沁苑两个地方,这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名字实在是不知道学校的取名心态,中国人爱用方位和地标物命名地方,诸如河南北,山东西,北苑桥,中南海,然而沁苑作为大学里人最多的,地段最黄金的位置,却有这么个问起来连最老的宿管阿姨都解释不清的名字。、

     

    当然,不可否认沁苑是个可爱的地方,不是因为食堂每晚十九块钱一锅的小火锅,不是因为辣椒超级辣的贵哥卤肉卷,不是因为考试原题基本都有存货的京瓷快印,不是因为那些大大小小,操着不同口音的老板或者小店什么的,只是因为在沁苑有那些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小路或者一个拐角什么的。就好像一进家门,虽然可能没有人,但是你顺手一模就知道电灯开关的位置,你闭着眼睛也能走到饮水机面前给自己一杯水喝。有些地方不需要刻意去记住,只是习惯了,他就会让你感到无比亲切,当你重新踏上那片地方,你才知道,啊,原来我已经对这里这么熟悉了啊。当你对一个新生小学弟娓娓道来,就好像这片你方已经属于你了。但是令人伤感的是,没有任何一片土地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你曾在这里生活,也不能证明什么,我们国家可没有什么居住年限圈地的法律。

     

    我想,也许我们是一些慢热的人。接受新事物太慢的人,忘记的也比较慢,所以当他们熟悉了一件事或者一个人,就会牢牢地抓住。因为害怕自己已经再没有勇气和耐心去接受一个全新的东西,不论是带来激动或者新的眼泪,但是生活就在这种抗拒和杞人忧天中过去,日复一日,熟悉的小店换了老板,老旧的宿舍换了新颜。你终于明白世界都是变化的,没有什么一层不变,自己也一样。世界从来都不会给你准备的时间,他总是将一个新的东西硬塞给你,就像是收费站前加塞的无良司机一般突然,令人惊恐。最后塞得习惯了,你也就接受了。

     

    除开这些不谈,还是说说我的那些同学,使一个地方变得有意义、有生气的,还是因为一个个人。开学没多久,我们就举办了运动会,这种集体浪费时间的大型益智类体育节目,翔哥是没有兴趣参加的,但是我和伦少、阿成,终于从运动会这件事上嗅到了大学的味道,说来奇怪,一件很普通的事当很多人参与竟来,它就变得有意义了。对于已经被各种现实将大学梦毁得面目全非的时候,运动会无疑是一件让我们分泌肾上腺素的强心针。时间过去有些久了,很多细节记不太清,印象中就是那些红色的跑道,还有很刺眼的太阳。每个女生穿着运动裤,看起来都比平时矮了一截。我们报了很多项目,限于场地的原因,所以很丰富的项目听起来就只有五十米跑,一百米跑,两百米跑,四百米跑,一千米跑五千米跑以及丧心病狂的一万米跑,当你以为这些就是全部的时候,其实再加上接力二字它们又会变成全新的项目。我很奇怪,为什么都是跑步呢。助班告诉我,因为这是田径运动会嘛。

     

    助班是一个矮矮壮壮的汉子,我们隔壁的兄弟班的助班却是一个美女学姐。这种感觉就跟军训时我们分到了一个黑瘦的猥琐教官,而隔壁队伍却有一个阳光兵哥哥一样。但事实上,很多人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趣,助班虽说不上风趣幽默,但是嗓门大,实诚,也很有责任心。运动会轮到女子项目的时候,他举着旗子在田径场上疯狂领跑,旗面和他的短发一起飞舞起来,但是他觉得这样还不够,于是我们组织了一大帮男生陪在后面跑,这样果然让那些看起来病怏怏的女生跑快了许多。但是助班说这样还是不行,你们得跑在那些女生前面,让她们追着你跑。这样她们会快些。于是我们班成为了运动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当别人班的孩子们孤零零的在跑道上绕圈时,我们却簇拥着一大帮熊孩子在主席台前呼啸而过,带起一片飞尘。事实证明助班的方法有了奇效,我们拿到了团体第一名。这份荣誉让我们暂时忘却了大喊加油的羞赧和跑了一天的疲累。时隔一年以后的酒桌上,助班眼睛通红挥舞着酒杯的时候,他还记得这茬,他问我们,我们拿了第几名,我们说,第一名,助班说,大点声!我们大喊,第一名!

     

    荣誉感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啊,明明刚入校没多久的我们,一听说为了班级奋斗,为了班级荣誉拼搏,似乎所有人都亢奋起来了。这种从我们幼儿园就开始培养的东西,真不知道又会把我们变成什么东西。我也记得我那天跑的很快,跑的激动,莫名其妙觉得有干劲,伦少都跑得吐出来了,我到现在都能回忆起他冲刺终点时龇牙咧嘴大喊的样子,我惊奇于他的小短腿居然在荣誉感的催化下,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让他在第一名的位置上遥遥领先。我想,要是有更大的荣誉感去感召我们去做更大的事,我们会做出什么,这么一想不禁让人不寒而栗。

     

    还让人觉得倍儿有荣誉感的事,是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学生会,这个从小学到高中都没有什么存在感的组织,到了大学,摇身一变,俨然成为了巴黎的上议院,德意志的长老会一样高大上的部门。学生会对于新生来说,是那么神秘,充满着校园的书卷气与众志成城的仪式感。所以很多人都去参加了选举,就连不问世事的翔哥也来了兴趣。当然最后我才知道,翔哥并不是对学生会有兴趣,只是因为他的一个好哥们在学生会当组织部部长,这货最后成为了主席,这是后话。

     

    当时我和阿成,天伦,翔哥都报了组织部,心想在翔哥好哥们的手下做事,总会照顾着点,结果是我们谁都没有选上。面试的时候采用抽签的方式,A签是做参选宣言,B签是做才艺表演,我希望抽中B,展开纸条却是一个潦草的A,倒是我旁边的一个哥们抽中了B,他一脸无可奈何,说这可怎么办,他一点表演的特长都没有。我灵机一动,说哥们要不我们换一下吧。他一听这话瞬间将纸签紧紧攥在手里,说不换不换,就这样吧。那一瞬间我明白了这孙子和那些考完了说自己考砸的学霸都是一个德行,放着人不做非要做裤衩。上台以后,面试的人让我比喻一下自己,我依稀想起翔哥说他像一只工蜂,我于是依葫芦画瓢说那我就像一只工蚁吧,都是为集体服务的。一个女干事一听这话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之后面试的人又问了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感觉特扯。这种事先毫无准备的面试得到落选的结果亦是在情理之中,只是事情往往在注定之时却伴随着转机,只看你愿不愿意选择。当组织部的人通知我落选时,言语非常遗憾之余又话锋一转,却向我推荐了另一个部门——文艺部,理由是我在简历的特长一栏上写的是唱歌和绘画。电话里那人问我愿不愿意做,我说好啊,于是当天晚上我便和文艺部的部长在奶茶店顺利接上了头。

     

    入会那晚,我们按部就班地及我介绍,表演才艺。在我的潜意识里觉得文艺部都应该是玩文艺的充满哥特气息或者朋克或者杜拉斯村上春树之类的人。但是事实上不管外形还是内在,文艺部的汉子和妹子彻头彻尾都和文艺不沾边,文艺部之所以是文艺部,只是因为他们要干的事和文艺有关而已,并不是因为他们都很文艺。入会后一个星期,我们例行聚餐,两桌人有说有笑,部长是个女孩,名字里有个凤字,可以窥见一斑她爸妈对她的殷切期望。她也确实将文艺部做的风生水起,秩序井然。

     

    一个月后,我退部了。

     

    退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别人都叫部长部长,而我叫部长凤姐,也不是因为上下电梯我没有让凤姐走在前面,更不是因为聚餐时我没有给她敬酒。作为一名人民干部,任劳任怨,肩负重大责任的凤姐怎么会和我这个刚入会的傻学弟计较,想来也不是她这种大肚量的人该做的事。退部原因大抵只是因为我觉得无趣,而事实上部里的人都希望我退部,这时凤姐在电话里告诉我的。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在我看来一直都是英雄主义的人临落魄非要强行装一波的专利,没想到我也做出了这种选择。

     

    在运动会结束和学生会退部两件事之后,生活似乎就刹那间平淡下来,或者说生活本来就平淡无奇,只不过躁动不安的我们给它加了点自以为美味的作料,事实证明这样做经常只会让生活乱成一锅粥。在被高等数学来回折磨了将近一个月之后,我觉得是时候该做些什么了,那就是实现我的第三理想。

     

    找个媳妇。

     

                                                                      

     

                                                                                                     恋爱技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

     

    “我们都是陌生的,在陌生的城市相遇,不过是相互取暖的火种而已。

     

    同病相怜似乎成了最好的理由,顺其自然也成为了逃避的借口。

     

    风里除了发香,似乎只剩下卤肉卷的味道。”

     

    帖子酸溜溜的内容到此为止,接下来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回忆。浏览完之后,我咽了口唾沫,关了电脑,躺到床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我开始回想入学这几天的琐事。

     

    阿成的声音冷不丁从对面传过来:“飞哥,你觉得,我们班上的姑娘质量都怎么样啊?”

     

    我一愣,随口说了句,那谁谁谁还不错吧。

     

    阿成又问翔哥,翔哥说,一开始觉得某某还不错,可是靠近一看又不咋地,一开口说话又太轻佻,所以没有喜欢的。

     

    问伦少,伦少简单明了:不知道。

     

    阿成问这个的原因,是因为今天晚上开了开学第一次班会,同学都做了自我介绍,彼此有了第一印象,我想此时此刻,女寝的那帮姑娘们估计也在谈论对班上男生的印象。

     

    其实阿成问我的时候,我压根都没想好,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戴眼镜,所以对那些姑娘们的印象差不多都很模糊。阿成问起,我就随口说了名字,但是话出口,那个人的影子却慢慢从脑海里浮现出来,米白色的羊绒上衣,灰蓝色牛仔裤,中长发,结成马尾。似乎还能记得她自我介绍的嗓音,哑哑的,很安静。

     

    那一瞬间我很奇怪,为什么对这个人会有印象呢,感觉只是一闪而过,但是那个影子就留在眼前了,挽着双手的,微垂眼睑的白色身影。就像玻璃后的白色水雾,挥之不去。

     

    也不知是室友的怂恿,还是自己真的对一个人有了好感。那之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注意她,按理来说,我应该能记得第一次和她说话的场景,但是似乎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但我一想到她,一大堆毫无关联的记忆就随之而来,把那个影子淹没在片段深处。那一个个片段即便是过去了这么多时日,却依然清晰,水汽淋漓。

     

    也许我曾在课堂上故意坐在她身后,偷偷看她那一缕鬓发,也许我曾在班委开会的时候,偷偷留意她的唇角,也许我还做过更如履薄冰的视线盗窃,但似乎都不记得了。

     

    只记得有一天,上自习的时候,天气骤变,下起了雨。她坐在我前方,冷的抱起双臂,我犹豫再三,把自己的毛衣脱下来,给她盖在肩膀上,她对于肩膀上突然到来的异物感到一惊,像一只受伤的鹿。当时我在犹豫什么呢,是的,我在犹豫其他的人的目光,此时此刻想起来真是好笑。那时的我居然会对向一个人表露心迹而在乎其他人的想法,这种胆小的心态不光会让你的真情流露更加拙劣,也会让你更在意被拒绝的挫败感。但那时的她推脱之后,便接受了我的殷勤,有一种心安理得的奇怪情绪随着她的默认开始滋生,这终于让我稀里糊涂而又义无反顾一头奔向南墙。

     

    一开始,她对我是拒绝的,不能我说追她,她就让我追。而关系的转折,是在一次田径运动会上。那个女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居然报了五千米长跑。我惊异于她瘦削的身躯能跑完五千米这个对于男生来说都有些吃力的项目。我也还记得,当初,她因为个子高被篮球队选中,打比赛时重心过高,运动细胞过低,在场上摔得七晕八素。记得如此清楚的原因是我给她买了一瓶正红花油,而之后那瓶正红花油和其他东西一起被退了回来,打翻在我的抽屉里,直到现在打开抽屉都能闻到一股浓浓的正红花油的味道,这让我联想起她膝盖上大大小小的淤青。

     

    那天的长跑,我决定陪她跑完全程,不因为别的,我总以为,当一个女孩子奔跑的时候,有一个人陪在她身边,她就会觉得有力量,你陪着她跑完全程,你会照顾她,怕她什么时候摔倒心疼,怕她什么时候慢下来给她鼓劲,怕她快要放弃的时候给她带路。我以为我就是那个人,因为我看见她的长发翩飞,在我眼前舞动,看见他捏着拳头低头发力的时候,我像一只骄傲的牧羊犬,顺利将她送到终点,她是我的了,我想。当她在终点线快要倒下的时候,她的室友上去扶住了她,我看了一样她被汗水染得湿透的长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在百米外的小商店买了毛巾,又回来送给她。那时我不敢直接地给她,只好让其他女生转交,我甚至没有跟她说一句话,她被簇拥着离开的时候,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之后,我们恋爱。

     

    然而出乎我预料的,两个月的“爱情”无疾而终,我们开始的平淡,也结束得不温不火,我一开始只是迷恋,她一开始也是觉得孤单,我们都还年轻,这也算不上什么爱情,至少如今我看来,不过是一次成功越界的暗恋罢了。

     

    结束的时候,她把一切都给我了,小到毛巾,大到戒指。她把毛巾洗的干干净净,只留下洗衣液的清香味道。而戒指呢?我把戒指用线捆了,挂在脖子上,引以为戒,我对自己说,当我真的碰到下一个我爱的女孩,当我碰到下一个真的爱我的女孩,我就把这摘了。但是那些记忆,还是伴随那些小物件直到现在,那些不甘心和不理解,也多多少少还有残余,我给她做得素色笔筒,插满了我的彩铅,像故事一样,乱得五彩斑斓。

     

    我知道,也有好多人和我一样,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恋爱是怎样开始的,也不知道那个女孩为什么答应。他只知道曾经激动过,幸福过,满足过。即使那个女孩压根不爱他,即使她的胸脯早已被新的怀抱所占据,即使她根本不记得你有多好。但你不恨,不是因这只是自作自受,而是因为那是第一次,也仅仅只有一次。

     

    从那以后,我又陷入了光棍的苦海之中,第一段爱情,短暂到我几乎意识不到它曾经闯入过我的生活,短暂到我不愿意给她一个名字。当我以为的大学爱情就这样匆匆结尾的时候,上天把另一个女孩子送入我的生活。

     

    她叫小白。

     

     

     

    小白和我并不是一个学校的,我们也不是在狗血桥段里偶遇的,事实上一切来得顺其自然,她也不是上天塞给我的——小白是我高中好友豆豆的闺蜜,因为和男友分手心里不痛快,而我那时也正好是单身,也不痛快。豆豆就把同为其闺蜜的小白介绍给了我。

     

    第一次见到小白,并没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我记得之后的很多日子里小白问我,我是不是第一次见她就一见钟情。

     

    我实话实说,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只有一见中脸,而小白你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小白,是因为我喜欢你的内在。当初的我根本没意识到,这种说辞对于哄一个漂亮的女孩来说,是多么高明、多么让女方欲罢不能的谎言,漂亮女孩相比那些相貌平平者,更在乎别人对自己内在的看法。我这样有心无心的回答,更让她心花怒放。

     

    和小白在一起的三百多个日夜,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不知道该从何讲起。那些回忆的片段就像是欲拒还迎的金鱼,当我想伸手捧起她们仔细端详,她们却尾巴一甩溜走了,只剩下脑海里纷乱的气泡。

     

    奇怪的是,我不记得和初恋第一次相遇的场景,但却记得和小白单独相处的几乎每一秒钟。我记得好多,那些记忆比小时候尖刺扎破手指的疼痛还要深刻,还要清晰。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它们一样的稚嫩,一样的疼吧。

     

    在我和小白还是普通朋友的时候,豆豆为了给我制造和小白相处的机会,约我和她两一起出去玩,地点是在城市中部那条小山脊上,几条荒废的铁路从山脊上贯穿整个城市。那是三月,锈黄的铁路边,乱石成堆,野草疯长。我和她没有目的地往前走,身边偶尔会有一辆运煤的火车,呼啸而过。我们是走在单边的铁轨上,她在前,伸出双臂平衡身体,我在后,在她看风景的时候看她。这场景像极了《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里,柯震东准备向陈妍希示爱的那一部分,我们在年龄上比他们幼稚,只是在感情却没有表演的那么单纯。我们很平淡,说话都和声细语,然而那样相互好奇的尊重,也许比热恋更像恋爱。

     

    她答应我时,是在千里之外的他乡。那里是广东虎门镇的虎门公园,是虎门公园的中央山坡上,是中央山坡上的迎风亭里。那时是晚上,而我早就将表白的话白天就准备好,我精心弄了头发,将牙齿刷的干干净净,穿上她觉得我穿起来最好看的衣服。

     

    我们坐着当时虎门特色的摩的来到目的地,于此同行的还有小白的闺蜜,也是我的好友,豆豆。我们三人几乎把诺大的虎门公园逛了个遍,每一个石桥,每一条小路。逛的过程中,我很想和小白搭上话,但是却找不到话题,只能和豆豆一个劲儿东扯西拉,这样却把小白冷落到了一边。直到时间从傍晚完全步入夜色,公园里有很多大树和灌木,绿色的照明灯把这些植物照的绿油油的,也显得很阴森。我们玩起了游戏——扮鬼,但是两个女孩却被自己的扮相给吓住了,三人沉默无话地来到公园中央,那里叫迎风亭。

     

    我觉得是时候了,我们都逛得脚酸腿软,无数次的事实证明 当一个人身心疲乏时她的防线同样粗若。迎风亭下,豆豆走开了,把我和小白“丢”在一边,这时我才敢仔仔细细端详小白的脸,和她说上心里话。那时我不敢说我爱你,因为我怕她反问,你知道什么叫做*吗?我也怕我暴露了我屌丝的本性直接回答她就是先脱衣服呗。所以,我说,小白,我喜欢你。

     

    她说,我知道。

     

    我说,我们能在一起么?

     

    她说,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说,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她说,我怕我们在一起会伤害你,因为我们是走不长的。

     

    我说,你不和我在一起怎么知道我们走不长?

     

    她说,我就是知道我们在一起走不长。

     

    我说,小白,你听我说,你听我讲。你不能这样。人一生很短暂,我们都知道我们要死,但我们还是要走这一遭,因为这短暂的一生总会有属于我们的体验。就像一段爱情,如果你不能预料它能走多远,那为什么不给一个机会试试,至少过程中我们是快乐的,如果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为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结果而担惊受怕,以至于蒙受心灵的煎熬,与孤独。如果我们都能未卜先知,那就不会有惊喜,不会有悔悟,也不会有幸福。

     

    她说,那如果我和你分手,你会怪我吗?

     

    我说,不会。

     

    她说,那我们能在一起么?

     

    我说,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她说,好,我答应你。

     

    如今想起来,这一场告白更像是一场谈判,我从开始就输了。我在追求中陷得太深,根本看不懂她每一句的潜台词。但是那一晚我觉得我是赢家,当豆豆“碰巧”又转回来的时候,用口型问我是否成功,我兴奋地给了豆豆一个“OK”的手势。那时当我们并肩走在公园里的时候,我几乎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小白身上,放在她绿色短裤,白色的T恤,黑色的长发上。我对身边的人或事,以及风景全然不顾,脑海里都是她的一颦一笑。然而现在回忆起来,却清清楚楚及的一切,记得那个公园门口吃彩色棉花糖的小女孩,记得公园林荫道上那个推着老伴儿轮椅的老太太,记得公园北部那个热闹的小游乐场,记得迎风亭旁边葱郁的松叶林。我记得小白看向我时紧咬的下唇,我记得她深黑色的眸子,不安,脆弱又坚决,像密林深处回头的麝鹿。

     

    自那以后,所有日子都像言情剧里那样,甜得发腻。我相信那些时光里,小白是真真正正快乐过,幸福过的。我们去过江河湖海,去过静谧的村和喧哗的城,去过鬼哭狼嚎的KTV,去过烟气弥漫的小网吧,去过精致华丽的主题饭店,去过人声鼎沸的夜边摊。2014年的七夕,我们去看韩寒的《后会无期》,看完之后我立马丢了手机和钱包,她急得掉眼泪,我安慰她,我说那小偷真傻,还好我把钱用的差不多了。她一个劲儿责备自己,说,都怪我。我很奇怪,我怎么会怪小白呢?

     

    之后,小白毕业了,她比我小一岁,却比我早一年毕业。雄心勃勃的她离开湖北,去了遥远的江苏。我对江苏唯一的印象就是非诚勿扰,现在又多了小白。异地恋是辛苦的,特别还是两个人的爱根本不对等的情况下。2014年元旦,我揣上积攒了几个月的思念,坐上了人生第一辆动车,去到江苏找那个每晚通电话的人。那是我第一次坐动车,半路内急,动车上的厕所摇摇晃晃,我感觉那就像是你正在蹲坑儿的时候突然地震了,会让人不安,有提起裤子推门就跑的冲动。特别不习惯。我突然发现和小白一起,我经历了很多人生第一次。第一次看海,第一次看太湖,第一次看到一百层以上的高楼。一辈子的“第一次”越多,人生越丰富多彩,一段感情里的“第一次”越多,也就越珍贵难忘。只是这么多的第一次,却没有换来最重要的那一次。

     

    分开已经好久了。但我还记得好多啊,小白曾经说我是个太在乎过去的人,她更在乎未来,而我似乎未老先衰。但我觉得,只有过去的才是我们啊,每一秒钟我们都在过去,无数次的过去才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你,没有谁能丢掉过去,无论是否美好。因为那才让我们独一无二。一个没有记忆的人,和蜉蝣有什么区别。我也曾想过无数次分手的理由,或许是因为我太不靠谱,有一次我给小白发红包,发了五个,第一个拆开来是五毛二,谐音我爱你,第二个是五块二,第三个五十二,第四个五百二,红包还剩最后一个我想她肯定以为是五千二,但是里面依旧只有五毛二,还多了一句话:你以为我是土豪啊你个二笔哈哈。还有一次我给她发语音,十几秒钟没有说话,然后突然出现声音“你居然还在听啊你这个二笔哈哈”我想肯定会吓她一跳,还有一次,我郑重地对她说,小白,我知道你是个很愿意吃苦的人,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家情况很不好,我是农民出身,将来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你愿意和我一起奋斗吗?我聪明的以为她会识破的这些小伎俩,就像我之前无数次的自作聪明一样。但她终于被我吓走了。

     

    最后一次通话的时候,结束时,她说,晚安。

     

    我说,晚安。

     

    电话空了很久,谁也没有主动挂掉。我突然问她,问什么要跟我分手?

     

    她沉默了一会,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说,我哪里不是。

     

    哎呀我实话说了吧,就是因为你……电话讲到这里我突然挂了,有些事,还是藏在心里比较好。

     

       

     

     

     

                                                                                                    打工记

     

    车子上路了,目的地是东莞。

     

    东莞,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不认识这个""字,总是习惯性地把它读成"",最后才知道,读"guan"第三声,也就是加个"",下面一个""。便是""了。

     

        原本我们的目的地是深圳,上车前一个中介是这样给我们说的。此人一看外表我觉得不可信,獐头鼠目寸光。但他一番诸如"我们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之类的说教,又使我对"相由心生"这个词产生了疑窦,后来事实证明,古人诚不我欺。

     

    在车上这中介还说,要是我们在那边工作不顺心,可以找那边驻场的中介谈心,如果心里不爽,甚至可以把他们打一顿。当时我们在车上都裂开憨厚的大嘴,笑了,觉得这是玩笑话,但有时候玩笑往往成真,时隔不久真的有人聚众把中介打了一顿,当然这是后话。

     

        来的路上,车载电视里一直在播放着三俗相声,笑点多涉及荤段子以及荤段子。(我一直认为拿生殖器官和交媾行为开玩笑,是中国人最粗鄙不堪的娱乐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座椅的背后以及车顶板上,也贴着一水儿的男性疾病以及妇科病广告。之后我们错过深圳被安排到了东莞,这样的巧合使我不由不相信冥冥中一切自有天意。到底不是中介坑爹,而是上苍注定我们要来这儿。所以我也并无太多怨言。

     

        从我家乡到东莞的这1200多公里路程,整整让我坐了21个小时的车,这也是我有史以来坐过的最长时间的车。我依稀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出远门,目的地远到我中途还上了一次厕所。但这一次我居然上了三次厕所,不得不说是一种新的人生记录,也成为了我之后为数不多的谈资。这一次漫长的旅程横跨了三个省,漫长到我们都忽略了省界。但好歹车轮下的道路提醒了我们,一遇到车子颠簸不堪的破公路时,就预示着到了两不管的地界,也就是省界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有一种要出国的错觉,国境难道不都是这样荒凉破烂吗?然而我又由心而生一股自豪感,也只有中国这样的地大物博,才能是省与省之间,宛如国与国一般了。

     

        在路上,车一共停了三次,以供我们“卸货”以及填充空乏的胃袋。三次停靠都是在汽车招待所,我惊异于每个招待所都提供价格高的离谱的饭菜,以至于我怀疑司机的脑袋是不是被猪拱了,我对同行的伙伴儿说,谁要是买这里的饭菜,谁就是猪,然后我们就看见司机上前去买了一份饭。但马上我们就了然了,因为那个司机并没有给钱,而是掏出了一个小牌牌扔到了桌子上。我又一次大开眼界,原来这个时代居然还有人用令牌做信物,而且还能用来买饭菜。那个司机的背影顿时在我眼中神秘起来,可能是我充满敬意的目光令那个司机师傅有点不自在,他一边吃饭,一边搓起了肚皮上的泥垢,吃完他摸摸肚皮,吐了一口浓痰,喊了声:走啦走啦都上车啦。我们便纷纷饿着肚子鱼贯而入。

     

     第二天,车终于接近了东莞,我们在远远的高速公路上疾驰,在晨曦中一窥东莞市的芳容,晨光中的一座座高楼就像是寂静默的佛像,散发出令人膜拜的神光。我咽了一口唾沫,目不转睛,这座在改革开放的浪潮里对外开放的城市,也对内开放,而内地早有了她的传说,我有幸将其目睹,自然是一番心潮澎湃。我想在路上一定也有很多和我一样心潮澎湃的过客,无论我们的目标是否相同,但此时此刻我们是亲切的战友。

     

        不多时,汽车撇下国道,颠簸了几十分钟后,将我们送入虎门。

     

        虎门镇,当年林老爷子销毁鸦片的地方。一百多年前,林老爷子将一箱箱毒物倾入大海,免其流毒后世,但如今数十家数百家工厂仍在源源不断地往珠江以及海里注入废水,可却再也没有谁敢来封闭查处这些***工厂了。唯一跨越百年不变的是外国商人脸上满足的笑容,以及他们用"china"品茶时的洋洋得意。

     

    正在低头沉思的我被同伴推了一把,一声"到地儿了"将我惊醒。待得下车,脚踏大地,一阵炫目的太阳光使我几欲呕吐,但我亦能自由自在地扑倒在大地上,这已使我非常满足。跟着中介去购置锅碗瓢盆,小商店大妈一口浓浓广东口音的普通话又一次提醒我,这里已经是离家千里之遥。但是我的手里提着的沉重的衣物和证件,加上裤兜里为数不多的几张红票,使我有了略微的安慰。

     

    这种安慰并没有存在多久,随着我们进入宿舍,一种堕入地狱的悲怆和被人欺骗的愤恨一齐涌上心头。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闪过包身工里的小萝卜头吃草根的张自忠将军以及荒野求生的贝尔格里尔斯等总多人的身影,小小的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间里,居然摆放了多达二十四张床位,说是床位,也许形容为钢筋加木板的奇怪组合体更为贴切。在我神情恍惚的时候,我身旁的胖子已经开始用拇指和食指估算这一层薄薄的木板能不能承受他的体重,宿舍里的其他人也开始唉声叹气。看来大家和我一样,都是被强拉了贼船的新丁。但不幸中的万幸,由于这里靠近热带,我们只需要一床竹席就可以解决睡觉问题,而且浴室里随时准备着凉水,可以供给我们冲洗。“既来之,则安之”有人说道,这大概是最好的安慰了吧?    

     

    本着时间就是金钱的原则,我们在第一时间安顿了自己以后,就跟随负责人进了工厂,直到进了工厂,我们才发现这是个玩具厂,我们被人像玩具一样给玩了,到这儿来给人做玩具。而且这些玩具还是出口的,就像我们被千里之外进口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抱怨之后,接下来是破罐子破摔。当然,我们对于流水生产线还是有一些新鲜感,直到一个熟练工人将他的电钻交到我手中,告诉我拿过来,放上去,压一下,送走,那一声高气压恰到好处的“噗呲”一声,将我环顾的灵魂惊醒,我明白,这就是入职培训了。

     

    接下来的日子百无聊赖,每天三点一线,宿舍,食堂,工厂。这其中稍微有趣的,就是我那些五湖四海的工友,他们小到高中刚毕业,甚至不满十八岁,一般这样谎报年龄的人是要开除的,但是也有不少漏网之鱼,大到大三大四的老学长。因为来自各地,所以名字都千奇百怪,每天我的监工都会扯长了脖子喊:

     

    杨宗纬,你把那个线给我绕上去。

     

    王宝强,你这工位弄干净了吗?王宝强?

     

    我给旁边的人说,得,我们这还是明星车间。我身旁的人白了我一眼,我凑上去说,哎对了,你叫什么名来着?他不说话,低头开始给那一捆捆紫色橡筋一根根打结拉紧,我们都笑称他是拉皮条的,他前面的那位则负责上环,就是把铜圈穿到一根根橡筋上,我负责用高压机器把铜环压扁,我后边得负责把边角切除。

     

    我们一天的产量大概有一千二百根,但是监工告诉我们,如果是熟练工人,一天可以生产三千根,我想他说的不是熟练工人,是超人或者机器人。对,我们是做弓弦的,我们隔壁那条线是做弓箭的,他们的双手整天沾满工业胶水,以至于不能经常用手挖鼻孔,我们隔壁另外一条线是做盒子的,因为要捆线,所以他们的手经常被勒出小血口。相比较之下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所有的优越感和满足都是在有参照物的时候才会显现出来,这种阿Q似得自我安慰是支撑我走下去的仅有的两大动力之一。

     

    另一个动力,就是小白了。说实话,来到千里之外的这所工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这同样是一场长跑的陪伴。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这个女孩跑在人生的路上,我则在她的生命的不远处陪伴着她,看着她奔跑,跌倒,又爬起,继续向终点狂奔。嗯,是狂奔。她是那样一个充满幻想的女孩,以至于她在奔向自己的幻想时付出了太多太多,包括我们两的感情。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我不过是她无数次对于情感实验中的失败品,只不过是最接近成功的那一个。

     

    言归正传,在虎门玩具厂打工的时候,也可以忙里偷闲,一开始的小心谨慎,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了偷奸耍滑。有一次我偷跑到工厂的搂顶,远眺整个虎门,我茫然四顾,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那座最高的大厦叫什么,不知道我们去过的虎门公园,威远炮台究竟在哪个方向。那一刹那我感觉这个城市是如此陌生,我以为我终于快要融入这份生活,当我的水土不服的痘痘消失的时候,当我习惯虎门亚热带的骄阳和暴风雨的时候,当我开始觉得小商贩的粤语开始顺耳的时候,当我开始和监工打成一片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无所适从,一切都如此生硬。一种思念的情绪直冲脑门,散入四肢百骸,那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想家。

     

    四十多天的打工生涯终于要结束,我记得期间工厂领导来视察的时候问我们苦不苦,当时我回答的是:不苦,我们睡着跟家里一样柔软的床铺,吃着香喷喷的食堂,还有免费的汤无限量提供,我们还做着非常有成就感的工作,作息如此合理,报酬如此丰厚。我们一点都不苦,呵呵。领导很满意地点头离开。我低声加了一句,去你妈的。

     

    怎么可能不苦呢?所谓的床铺不过是一块木板,所谓的免费汤不过是洗锅水,多少人受不了提前离职,包括豆豆,所谓的丰厚报酬只不过区区三千块钱,真当我们内地的孩子没见过百元大钞吗,哼,领导居然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们也就睁着眼睛说瞎话。

     

    离开时并不像收拾行李那般顺利,我们每人领到薪水之后,中介暗藏的鬼胎终于露出了头,他告诉我们,每人必须缴纳贰佰元的中介费,才能“完整”地从这所工厂里离开。然而我们都知道,中介之前是收了工厂的“好处费”的,他们居然还想雁过拔毛,趁我们临走时还要捋一把。一些同志出离了愤怒,那天晚上和中介打了起来,我们听见以后不觉得惊奇反而欢呼。过了一会,其中一个中介青着眼框敲响了我们的寝室门,刚刚睡下的我们又起来了,隔壁床那经常练肌肉的哥们还故意没穿上衣。一帮汉子把中介围起来,问他何事,灯光下我看见中介的喉头滚动了一下,然后他笑着说,关心一下我们的安全,刚刚发生了斗殴事件,让我们晚上不要出去,大家都是学生嘛,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我们冷笑着说,您也一样。中介眼角抽搐了一下,灰溜溜地离开了。

     

    从广东回来以后,所赚的钱差不多也花完了。迫于生计,我发过传单,做过促销,也跟人合伙弄过微商。虽然在外人看来油水汪汪,但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唯一一次算得上比较成功的兼职,就是大三暑假时期的救生员工作了。

     

    这份差事是我的死党一休介绍给我的,事实证明他的眼光不错。当救生员,首先要考证,考证之前,首先要会游泳。在清江边长大的我又在长江边读书,外人觉得生活在水边的人会游泳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我却是在游泳池里学会游泳的。就好像那些看起来有男朋友的美女最后是靠相亲结婚一样。扯远了。我之所以爱上游泳,是因为在水中的感觉很奇妙,我跟一个女孩子形容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千万只小手抚摸你的毛孔,那女孩骂我,流氓!

     

    我是确实很享受这种感觉,对于电影电视剧里那些潜水的镜头,我异乎寻常地着迷,比如《春光灿烂猪八戒》猪八戒在水底亲吻小龙女的那段,比如《碧海追踪》里保罗沃克与女友苏珊潜水挖宝藏的那段,现在想起来,不知道那时的我到底是单单对于游泳着迷,或者是里面的爱情。然而我游泳时却总是孤零零一个人,这种感觉会在大江大河的中央演变成一种恐惧,那时你会觉得没有安全感,脚下几百米深渊不见底,如果就这样溺死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同样的感觉来自潜入水底五米以下的时候,那时候四周能见度下降不到两米,安静得就像在梦里,一片幽深,好像冷不丁就会出现一张长满利齿的大嘴将你吞噬。而缺氧则会加重这种不安,让你控制不住快速上浮。等到了水面大呼一口气,你想欢呼,却发现空荡荡的水域上还是你一个人。

     

    在游泳池里就显得轻松多了,你看到池底就会心里有底,不那么慌张。水池里的白砖将阳光反射得流光溢金,像是跃动的银鱼。而且救生员的小伙伴很多,工作之余大可在水中游戏。此外,我们的工作轻松,只需要来回巡视便可。因为游泳池在三峡大坝的实业公司里,所以游泳的人少,大多数时候甚至还没有岸上的救生员多,要是出事了基本上是几个人救一个,每个人都能分到一条胳膊或者腿。我们的待遇也不错,一小时三十五块钱,我掰着指头算了一下,一天工作八小时,一个月就是八千四百块钱,而我要工作两个月,这不就是……一万六千八百元!但,这份工作却只需要我们每人一天工作两个小时,所以我们的万元户梦也随之破碎了。另外,公司的食堂和广东的食堂简直天壤之别,即便是这里卖剩下的菜色都是那边的美味珍馐。宿舍条件也不错,四匹的大空调没日没夜地吹,就连我们出去一样照开不误,别问我为什么,咱住在三峡边上,有电,任性。

     

    但给我震撼最大的是实业公司的用人态度。地广人稀花园式的工作环境感觉像是来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这是精神上的待遇,只要你有需要,千人室内篮球场随时为你敞开,几十万瓦的聚光灯随时为你照亮,绿茵足球场随便你铲飞几块草皮都没事,健身房的机械随便你咋折腾都不收钱。我依稀记得,刚来的第二天晚上,我抱着篮球去球场,本来是抱着瞅一眼就走的态度,结果保安热情似火的笑脸鼓励了我,好像在说,小伙子,来,进来玩玩。进去以后,值班阿姨亲切地问我,需不需要打开灯光,我出于客套拒绝了,阿姨说,来来来,怕什么,我给你打开。不等我拒绝阿姨就去了控制室,我抱着篮球茫然四顾,这时只听“砰砰砰砰”几声,四周一片亮白,一瞬间强光让我睁不开眼,过了好一会我才敢观察情况,我的四周,几千张塑料椅像是整齐静默的观众,橘色的地板球场配合鞋底发出字正腔圆的摩擦声,玻璃篮板等着我“啪”,红色球网等待着我“唰”……我抬起头,几十盏大灯的雪色光柱宛如来自天堂,我感觉自己灰暗的人生被照耀得体无完肤。那一瞬间我忘记了我是来打球的,我甚至觉得我是来演戏的。而且我就是主演。

     

    我们的头叫涛哥,啤酒肚,毛光头,人不错,对我们够意思。他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很有福气。我的工友也差不多来自宜昌的各个学校,也有已经工作的。这些人给我留下很深的记忆,其中有工作了几天由于年龄太大被辞退的“老师傅”,本来我们一行人是十一个,公司为了照顾老师傅的想法,假装辞退了另外两个小伙,这让我再一次体会到了用人单位的人情味。其他还有痴迷十字绣和酒精的杰哥,买了盗版5S的小学弟阿超,一身腱子肉号称金桥USB的老王,和我打赌夜游两千米的阿陈……可能因为记忆美好,所以回想起来那些人也就和蔼可亲,也许是因为那些人那么可爱,所以那些记忆才如此难忘。我不知道我们此生是否还有机会见面,人常说每个阶段你的生命里都会有不同的过客,但我想说的是,过客不单单只是打马而过,他们就像汹涌的热带洋流,总能给你生命的高寒区带来温暖和力量。

     

    打工生活结束后,大学也步入尾声。我曾害怕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无数次看见那些学长醉得东倒西歪涕泗横流,学姐醉得四仰八叉蓬头散发。我怕我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但事实上这一天来临前,我却无比平静。

     

    只不过是毕业而已。对于我们来说,分别和面对,早已驾轻就熟。

     

     

     

                                                                                              毕业祭

     

    四年有多久?每个被大学上过的人都明白。它不会比四秒钟更长,当然也不会比一生更短。

     

    所有的事情在最后阶段都变得索然无味,那些起早摸黑的日子早已远去,时间过得这么快。身边的人像是水中的墨迹,浓转淡,又消失。然而韭菜一般新一茬儿的学弟学妹不断提醒我,咱已经要准备好华丽丽地滚出学校了。我和伦少在外住了两年,养过狗,自己做过饭,伦少差点没被我毒死。

     

    四年来,大学生活教会了我打游戏和如何逃课,追女孩子和体验背叛。当然也有一群人和我们不同,他们追求的东西也高尚得多,积极地拿奖学金,入党。同样的,没有孰是孰非,也谈不上志趣。可能是我们一开始的目标就不一样,或者滑入大学的步伐不一样,有些人似魔鬼,有些人则扮演米迦勒。所以之后的经历也就不一样。但我想无论谁,大学交给我们大家的、最多的就是,体验一个人。

     

    所谓的时光,将我们打磨成了我们小时候最讨厌的人。虚伪,自私自利,口是心非。我曾自大地以为,我能够在人群中特立独行,但王小波的那只猪最终不是失踪了么。虽然我姓朱。也有人叫我猪,猪飞,猪在飞,猪正在飞。我已经不能再回到过去听见别人这么叫我,似乎连叫我绰号的人都没有了,即便他们是怀着恶意的。一个学弟曾经说我,我已经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所讲的,那些坏的大人了。最终我还是蜕变或者是他妈的成熟,或者是他妈的屈服于生活。我们面前就是火坑,就是路人甲乙丙丁,但我们依旧手挽手,肩并肩跳下去了

     

    跳下去之前,我认识了一名多年前就跳下去了的教授,我喊他徐大哥。大哥是个很洒脱的人,不管是在事业还是感情上。大哥也嗜酒如命,我见他醉的时候比正常的时候要多得多。

     

    大哥常跟我讲,男人一辈子追求三美,一种是美景,一种是美食,还有一种是什么?

     

    我说,是美女。

     

    徐大哥笑,哈哈哈哈。

     

    大哥也常跟我讲,诗人一定要永远关注最底层劳动人的辛酸疾苦,不能拘泥于自我的私人感情,要关注民族,关注社会。对了,我和徐大哥都是“诗人”。诗人的气质在大哥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会喝醉了在小酒馆里高唱《鸿雁》和《父亲》,一边唱一边哭,他会大喊,我永远年轻,永远赤诚,永远热泪盈眶,这时在外人看来他就像一个喝醉的老流氓,全然不会想到他是个德高望重的资深教授。这时他们会向他投来厌恶和鄙夷的目光,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个社会总是崇拜那些看起来虚假不堪的“成功学”,所谓的“真情流露”,大部分根本不过是饿狼对于利益之诱饵透露的贪婪本性。而徐哥的真善却无人理解,在是在国外,他是否会收获掌声和免单呢?

     

    诗人在这个时代,是注定被嘲笑的物种。我和徐哥与其说是惺惺相惜,更不如说是相依为命。我需要被承认,徐哥需要被理解。

     

    徐哥经常批评大学的教育制度,这引起了我这种学渣的心理共鸣。家人替我安排的专业我实在是不喜欢,却以就业率堵住了我的嘴,然而读了四年却发现,他妈的这个专业居然出问题了,国家政策不支持了。我瞬间感到茫然无措,我有一个高中好友与我同样在这所大学里挣扎,他本来是学语文的,结果大三专业重组莫名其妙当了老师,我想他的心情也一定很***。我觉得我叫他某某老师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笑话,我学医的同学已经好久没见了,不知道是不是累死了。我那学土木的哥们却在整天练表演,他说要成为中国影坛第二个发哥,我觉得他顶多能成为第二个王宝强。我发想所有人的学习都跑偏了,偏得离梦想太远太远,我也一样,我从小梦想着成为画家,现在却只能学着天书一样的电子学,甲骨占卜一样的线性代数。但我好歹还有点爱好,前几天我的哥们阿林给我打电话来说,他觉得自己很悲哀,他连自己爱什么都不知道,他现在已经大三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我所认识那些女孩,考研的考研,考证的考证,不为别的,只因这样是所有人走过的路,他们走起来不太可能会失败。

     

    室友里的翔哥据说已经实习了,听别人讲一个月的底薪才一千多块钱,阿成我不知道,好久已经不见他,不知道他找到女朋友了没有。伦少还在网吧里征战四方,他似乎在用这种方式充实自己。所有的那些人,终于在既定的轨道上越走越稳,这辈子再也不会“出轨”。为了写这篇文章,我约见那些女孩,曾经那些我以为是生命无法缺少的人,她们与以前不一样了,显得更知性,也更陌生。

     

    我也认识了一些韭菜般的学弟学妹,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四年前的自己,当我像个唐僧一样跟他们婆婆妈妈所谓的大学经验时,我突然回想起四年前也有一个学长这样告诉刚进大学懵懵懂懂的我,我们的话几乎如出一辙。

     

    毕业前夕,家里人给我安排了实习工作,安稳,但并不适合我,我不是循规蹈矩的那种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创造性的事情。也许会有人批判我,喜欢冒险只是没受过伤,喜欢动荡只因没被生活打磨。但捉老鼠的夜枭永远不会明白,猎鹰生来就是要翱翔的。当冒险的人经历生死,他会更加热爱自己的生命,也会更加为自己的生命不能经历更多的惊喜而遗憾。

     

    小白曾在几天前给我打电话,我跟她讲我觉得她就像我女儿,她说我有病。我这个人可能是有点病,还病得不轻,我想要是有医我的方子的话,那一定不是别的,就是我关于这四年所有的回忆吧?回忆的时候,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包括习惯回忆,当你习惯了惊喜,惊喜就不再是惊喜,当你习惯了爱情,爱情就不再是爱情,当你习惯了生活,生活就不在是单单的生活。

     

    但也许我们需要一点可能会贻笑大方的激情,就像咸鱼下锅之前也得挣下命。周星驰的《喜剧之王》里的名言大家耳熟能详:一个人如果没有梦想,那么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的梦想从未忘记,我以为它没有了,当我经历那些挫折和所谓“现实”,当我被人瞧不起被人奚笑,当我迫于生活只能顺其自然,我真的以为我没有梦想了,我真的以为这四年就是一个蚕食梦想的四年。

     

    但最后关头,就像死刑犯要求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我的梦想还在,而且不论我们处境多么尴尬,不论我们是否有其他选择。当我们说完,我们会内流满面,咬破嘴唇,但我们仍然还有选择。我相信只有最初的那种冲动,才能支撑你完成生命中原本不能完成的事,当你确定了那种冲动,千万别犹豫我的朋友,因为属于你的命,就活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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