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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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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桥流水 发表时间:2013-10-06 12: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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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追求自己的信仰而近乎“疯魔”的人,其思想活跃而纯真,哲学,艺术,人性,都似乎与他们有关也无关。身份地位,名利荣耀,于他们皆是浮云一把。一切的风云变幻在他们眼中全都简化成一种纯净的至真至纯的信仰,这种信仰赋予了他们无穷无尽的力量,维系着不可摧毁的信念与韧性的倔强。而这种“疯魔”不受限制的执着,则真正是一种神性的广袤发射,它所散发出来的是战无不胜,令人震憾的美,这种美的光源就是精神信仰的力量。作者的文章引论完整,高度概括,深入浅出,思想深刻,笔触丰满,寓意深远,读来厚重,受益匪浅,倾情推荐。 |
【霸王别姬】中,程蝶衣要求师哥跟自个儿唱一辈子的戏,让他不要与妓女身份的菊仙结婚,此时段小楼甩出一句话:“我看你是不疯魔不成活”。石破天惊,程蝶衣万念俱灰,无语,绝望的神情催人泪下。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还是小孩子的程蝶衣总把它唱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轮番出错,这让幼小的他没少受苦,被师傅打得皮开肉绽。 生存的无穷压力,生活的变相折磨,从小到大对段小楼的感情寄托与依赖,使得程蝶衣无法选择地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生活让他真正“炼成”与认同了自己“娇娥”“虞姬”的特殊身份。演起戏来,出神入化,达到登峰造极的“疯魔”境界,这使他一跃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名角。 经历时代与生活变迁的程蝶衣最终无法从戏与现实的矛盾中得以解脱,“戏剧般”自刎,悲壮地了结多舛的一生,而饰演程蝶衣的张国荣于2003年4月1日跳楼自杀,同样令人震惊。风华绝代,达到艺术巅峰的他,却突然离开,为何? “不疯魔不成活”!细想,如果张国荣没有对艺术“疯魔”般的献身,他怎能屹立于歌坛长盛不衰,与谭咏麟争霸十几年之久?如果他不疯魔,不是戏班出身的他怎能演谁是谁?未入剧组的他对陈凯歌说,我就是程蝶衣这个人。进入剧组后,认真投入的精神极度疯魔,别人花半年练成的功底,他花一个月的时间就能练得炉火纯青。亦真亦幻人戏不分,其演技精湛至今无人可越。戛纳电影节仅以一票之差与影帝之位失之交臂。若不是一位意大利评委把他评为最佳影后,其影帝桂冠非他莫属。 话说徐志摩莫不如此,“不疯魔不成活”入神集注的“魔态”,那可是他活着的最好存在形式。 林徽因在【悼志摩】一文中谈到一件事,说徐志摩在伦敦经济学院求学时,适逢有一天大雨倾盆,“落汤鸡”的他猛然扯着正在校舍攻读的源宁便往外跑,说是一起到桥上等着看虹。源宁怔住,呆若木鸡不从,劝说他也不能去,说英国湿气重岂能小看,趁早把湿衣脱掉,换上雨衣再去。徐志摩没等他说完,一溜烟跑得没有影儿,继续冒雨跑到桥上去等着看虹。 之后,林徽因问徐志摩怎么就知准会有虹,到底在雨中等了多久,虹看到没有。徐志摩得意地说:“完全是诗意的信仰”,让她几乎要哭出来。 什么是“诗意的信仰”?这纯属是对信仰的热恋与执迷不悔。有坚定信仰的人如把这种“疯魔”用于生活,那就是对艺术的疯癫,对朋友的忠诚,对生命的狂热。他们比常人更热情赤诚,更痴傻可爱,更天真浪漫,更纯情固执,对自然万物怀有深切的信仰,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执着情怀。 “不疯魔不成活”到底是种什么状态?身处其中的他们,永远是长不大的孩童,精心生活在自我所构建的理想王国,不为俗世万象所左右,为了一份灵异的感动与特殊的境遇,忘了世间一切,于生命的惊涛骇浪中只管冒险前行,义无反顾。 他们可以跋涉千山万水去看望多年不见的旧友,只为说上一两句觉得温暖而平淡的话;他们可以忍饥挨饿,盘旋于崎岖的山路来回奔波为的只是采一把倾心的野花;他们抛弃优裕的生活环境,为的只是写几行一文不值的诗作。 进入这种“疯魔”状态的人,其思想活跃而纯真,过去到未来,有知到无知,意识到无意识,世相充盈,万物驰骋,林秀花吐,荡胸层云。哲学,艺术,人性,都似乎与他们有关也无关。思想凡身来去自由不受任何有形的物质所牵制,身份地位,名利荣耀,于他们皆是浮云一把。一切的风云变幻在他们眼中全都简化成一种纯净的至真至纯的信仰,这种信仰赋予他们的是无穷无尽的力量,维系着不可摧毁的信念与韧性的倔强。 就是为了这种“诗意的信仰”,徐志摩公开与父亲叫板,不顾父亲的谆谆教诲不攻读博士学位而非要去疯魔赚不了多少钱的诗歌,所以他的诗才能家喻户晓,以致于有人要求在自己离开人世后定要唱诵他的诗作为挽歌。 原以为像徐志摩,张国荣这样的奇才才能达到“疯魔”的状态。没想到,现实中我亲眼看到了这样的人。 有一天下班,我独自去笔架山散步,从宿舍到绿色的山峦,一路秀木成林,奇葩似锦。随性躺在草坪上,看隔岸点火在一流碧玉般的长河中闪烁。时间,空间几乎都成了凝滞的陪衬。 远处传来铿锵悦耳的豫剧,如仙音飘至。由于好奇,于是循着音乐声去看。河边青草齐膝,水清见底。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穿白色棉布衬衣,中等身材,白发,挺拔站在河岸边。肩上挎一个军绿色背包,里面放着音响。音响不停地播放着戏曲,他旁若无人对着小河大声随着音乐的伴奏忘情地唱。专注,神凝。 一切那么和谐,宁静。我站在他背后,一米开外,静静地听。虽然我对戏曲一窍不通,也不感兴趣,顷刻竟被他神往沉迷的神情所打动。有种想要流泪的感觉。 之后,只要是傍晚外出的日子我都可以看到他,白色衬衣,肩挎挂着有音响的布包,直直地立在河岸边,不知他要对着小河唱到什么时候才肯离开,或许一小时,二小时或许更久。 有一天,小雨,雨丝扑面,清凉透骨。我举着伞,随手披了一件外套上山。天墨黑,路灯昏黄,一路无人。他,竟然还矗立在那里,同样的地方,同样的穿着,只是比平时多了一把雨伞。蓝色雨伞下滴落的水珠,静淌的河面簇起一圈圈的波花,缥缈悠扬的曲调,远岸明暗不定的灯火,浑然天成了梦中仙境。 他一如既往唱着他心中的豫剧。我不由自主,鼓掌称好,他头也不回,旁若无人,令我惊讶。陪他立在雨中,半小时后,我离开,他还在雨中忘命地唱。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这样,这么大年纪,还能这样为了信仰,不为掌声,不为鲜花,不为名利,多少年如一日,热情如此,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一年下来,只要我每次去笔架山的傍晚,他都会在那里。固定的白色影子,一贯激昂澎湃的声调,默默静谧的小河,成了山路途中绝无仅有的固定风景。 处于这种“疯魔”状态的人们,他们敢于直视自己,面向自然,坦然与灵魂一起歌唱,在这种精神力量的指引下完成着“不可理喻”的灵魂绝唱。 “真正的伟大,是脆弱的凡人之躯具有神性不可战胜的精神力量”。 俯身可拾对老人的观察让我经历了一次神性的导引,让我深切体会到信仰的真义与乐趣。而这种“疯魔”不受限制的执着,则真正是一种神性的广袤发射,它所散发出来的是战无不胜,令人震憾的美,这种美的光源就是精神信仰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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