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这篇文章的观点正确与否,这倒是我多年来人生中的理解和领悟。
按照中外习俗,人死之后都要掩埋尸体或骨灰,称之为安葬。这样死者有了最终的归宿,家属也尽了最后的责任可以安心。对旅居海外的中国人来讲,回归故里,叶落归根,入土为安往往是其中大多数人的宿愿。出发点归结点都在乎一个“安”上。
可是我思之再三,并不十分认同。认为入土还是不安,叶落最好归海。
入土之后,从长远看,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入土不安的事例曾屡见不鲜。
以上海为例,淮海公园前身是法租界法国人的墓地,静安公园则是英国人的公墓。那都是英法殖民当局在上海租界的配套设施之一。法国人喜欢用红色砖头筑墙围起,英国人则习惯在靑色砖墙上铺蓋黑瓦,藉以阻隔墓地外的喧闹。外面围墙色彩不同也反映民族爱好的迥异。昔日安安稳稳入土的外国幽灵万万没有料到中国新政府将土地收回国有,会把他们从坟墓里请出回自己老家从而将坟地改为公园供人憩休。
我父亲不幸在1944年因病逝世于上海。1945年抗战胜利后我们将他的灵柩移到故乡宁波的寿坟安葬。那块坟地是父亲生前选中的。处半山腰,正面临河,坐北朝南,冬暖夏凉。黄昏时大有夕阳彩翠成岚的意境。谁知不多年,墓穴被盗。文革期间农村学大寨大造山田。半山腰的墓地经爆炸改为梯田。从此墓地从视线中消失,只留下我等晚辈悲痛的记忆。
已入土的不安引起我们未入土的不安和思考。
“掘你家祖宗的老坟”,这是过去民间最恶狠的诅咒话,不幸的是一旦贴上合法的标签后就能体面地大面积实施应验。
1958年,毛主席发起干部下放运动,我被下放到浦东楊思桥横龙四队。不久成立人民公社。当时浦东的五一人民公社统一部署要求平整土地,认为当地农民宅前宅后的祖坟不利于机械化生产。我们下放干部奉命在“月亮当灯笼”的革命口号下,春节过年也同农民一起夜夜挑灯夜战。“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天天掘坟,同时将未經风化腐烂的棺木制作为烧窰的砖胚模具。我还淸楚地记得生产队长周祥生父亲周老爹在动土之前的情景。他在祖坟前连连磕响头含泪哭告,“请老祖宗原谅,尽忠便不能尽孝”。我们无不潸然泪下。
当前,一线城市房价飞涨,调空成为空调。尤其是那些重点小学附近的学区房。以北京为例,尽管建筑简陋,但中关一村、二村、三村的房价每平方也要十万元。至于实验小学周围的学区房竟高达每平方三十万的天价,而且一房难求。与住房相对应的死人坟地,毎平方一般的十万左右,高档的三十万元。我们过去一直唱“翻身作主人”,现在看来一些翻身的主人又沦为住房和坟地的奴隶。生不逢时做房奴,死不宜日作坟奴。土地不土,点土成金,北京市今年一季度卖地收金将近一千亿元。土地不低,价格已同天接界,可望而不可及。
在房价和墓地一片涨声中,好心的女儿未雨绸缪在我不知情的情况托了熟人为我买下上海的坟地,藉以解决老爸“上天容易入地难”的问题,可谓用心良苦。事后知悉当局限定八十岁以上老人才有资格入围买寿坟,足见自己已蒙政府抬举。这样,似乎一旦我撒手上天便可入土为安一劳永逸。事实上,所谓的“买”是买的使用权,五十年还是七十年还没有定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使用”二十年后要续缴管理费。那时“使用”者自己无法伸手出来缴费,势必由子女代缴。问题是再过若干二十年子女自己成为“使用者”时,而笫三代基本上都在海外,这个“管理费”应由谁来付呢?岂不是我烧成灰之后还要牽我死人头皮追讨“欠债鬼”?
左思右想,既然自己入土不安,还要牽累晚辈,何不当机立断叶落归海一劳永逸。区区一平方米的狭窄墓地又怎能同无限的海阔天空相比?既不需埋单也不用缴管理,更何况上天下海一起一落多么洒脱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