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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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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一见 发表时间:2013-08-04 09:39:3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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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开笔即洋洋洒洒,作者通过自己笔名的故事,说出自己对文学的钟情以及对乡土友谊和对心中女子的钟情。推荐阅读,火种欢迎您的到来!

      记得那年在吉林省桦甸市,有一次去文化馆创编部找郁子玩,有几个女孩看着我问郁子:他是谁呀?当郁子向她们介绍我是一见的时候,她们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最终抿了嘴偷笑:他是一见吗?我们可是读过一见的诗歌,见过一见的照片的。一见的诗歌写得那么美,人也特别有风度……他才不是一见呢!

      当郁子再次声言我就是一见的时候,几个女孩终于大失所望:这和我们印象中的一见差距也太大了吧?!面对如此的尴尬,我只能自嘲:哈哈,失望了吧!就像我的同学柴寿宇所说,一见,不如不见。

     

      当语言文字和照片为我们在读者的心目之中慢慢树立起一个形象的时候,我们也许就成了另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读者心目中的作者,或美丽英俊,或潇洒风流,或挺拔伟岸。

      在我的诗歌终于受到了普遍关注的时候 ,就有好心的朋友规劝过我:你不能再这么邋邋遢遢的了,要注意一下自己的穿戴和言行,你毕竟已经是一个诗人了。然而,作为一个社会最低层的劳动者,又天性叛逆的我,本就厌恶透了那种包装的劣质货。所以,对朋友的如此劝说,只是不理不睬。我依然坚信着自己的信条:包子好吃不在褶上。一如既往地自然穿戴,自然言行,自然生活,自然写作。

      我深深地知道,人的长相是天生的,我们根本就犯不上和自己的长相过不去,漂亮也罢,丑陋也好,都和我们笔下的文字无关。诗人和作家凭借的是才华和思想,展现的是语言和文字。用不着像影视演员那样,像侠客领袖那样,像骗子妓女那样不惜代价地去装饰。只要把我们的作品孕育和生产得够先锋够味道够个性就好了。

      关于我的笔名“一见”,我是写过它的故事的,在这里图个轻巧,就把它粘贴来看看算了:

     

      我的笔名“一见”的故事

     

      那是我刚刚开始写诗不久的一年秋季,我跟着几个淘金的年轻伙计去了一个叫向阳的山村。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老板为我们几个租了村里一户姓李的人家的西屋,这户老李家里有一台那时农村不多见的黑白电视。每天晚饭以后,我们几个就去东屋和主人一家看电视剧。

     

      几天以后,我们几个在村子里进进出出,竟然发现这个并不很小的村子里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女孩特别的多,男孩却特别的少。终于有一天晚饭后,突然来了几个村里的女孩——她们说是来看电视剧的。

     

      我们几个就坐在主人家的北炕沿上,几个女孩却坐在屋地的几个板凳上。

     

      大家都在专心看电视剧的时候,我却发现那个最小,也是最苗条最漂亮的女孩总是要偷偷地看我——她的眼神里面暗藏着那种很青春的东西。

      正值青春佳期的我,怎能不对如此小美人动心呢?从她看我的那一刻,我的一颗心就开始不能安宁起来——我也偷偷地看她——她的椭圆精致的脸庞上镶嵌着一双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两瓣棱角分明,鲜艳性感,漂浮着晨露霞光的妙唇……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我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和欲望:我开始写一些很想向她表达的纸条,只想找个机会偷偷地给她。可是,我却总不能战胜自己的自卑和紧张,始终只是徘徊在一次又一次的犹豫和慌乱之中——真正让你动了凡心的人,就像是一朵飘着幽香而又怀了剧毒的无比妖艳的花儿,只能让你远远地看着她傻傻地幸福或者痛苦。除此以外,就是那种绵绵无期的相思和梦幻。

      有一天,我终于打听到了那个女孩原是村子最后边的一户姓钟的人家的小女儿,那年刚刚初中毕业。跟她一块来看电视的女孩之中,其中一个是她的姐姐。她们家,就她们姐俩,没有兄弟。

     

      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几个女孩不再来主人家里看电视了。因为我不能再在看电视的时候和那个女孩偷偷地互相“眉目传情”了,我也就不再去主人的屋子里看什么电视剧了。

     

      一天,我们去村子东边一个山沟里淘金。正在我们干活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女孩的声音。我偷偷地钻进树林去看,果然是老钟家的两个女儿在离我们很近的一块玉米地里干活。

      那天,我这个从来都不会唱歌的小子,不知哪来的神勇,竟然唱起了当时大家都会唱的一些爱情歌曲。

     

      “小程,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姑娘啦?”我们的小老板问我。

      “是啊!我……”我毫不掩饰地说,“假如她叫钟情,我就叫一见。”

     

      还没有等我鼓足勇气,把不知写了多少次的求爱信给那个女孩,我们就忽然离开了那个村庄,回了家。

     

      回到了家以后,我实在安奈不住对钟家小女的思念,就给那个村里因为爱好文学而相识的一个做教师的大哥写去一信。在那封信里,我和他说出了对钟家小女儿的眷恋。

      很快,那个教师大哥就给我写来了信。他说,他替我找到了那个钟家的小女儿,那个女孩很高兴和我处对象,她要我赶快去找她……

     

      然而,不知是出于家庭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心理的缘故,我迟迟没有去那个山村找我心爱的女孩。只是从那以后,我就真的用“一见”做了笔名,开始在一些报刊上发表我的饱含了爱的青涩的诗文。

      ……

     

     

      自从用“一见”做了最常用的笔名,我的诗歌和小小说似乎也就像是被贴上了某种商标一样,在群星闪烁的一方文学天空慢慢地被注目。尽管出于某种不严肃的心态,我先后夹杂着用过七八个别的笔名,可我始终都会坚持使用“一见”发表我那些自以为还比较好的文字。

      记得那年某家报纸因为报道了一个农民家的耕牛被村里扒皮卖肉的新闻而受到某些人的质疑,编辑就只好为读者开辟了一个“各抒己见”的专栏。当第一篇稿子刊登出来,我就写了一篇和这篇稿子的作者商榷的文章。在发表我的那篇稿子之前,编辑还心有顾忌地找我商量,是否换一个笔名,不用“一见”。我知道编辑的一番苦心,他是怕有人会对我不利。我却哈哈大笑:假如让我换一个笔名,那不就明摆着告诉他们我怕了吗?那样的话,我就不写这篇稿子了。既然写了,我就不怕,假如有人来找,就让他们来找我好了,我要好好给他们上上课。那篇稿子发表出来以后,果然就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但有人跑来让印刷厂现印了100张报纸抱着欢天喜地地跑回了家,报社的电话被差点打爆,就是连那位编辑去饭店吃饭也给人家堵在了饭店门口……

      也许,读者们并不知道,我的笔名“一见”,也是可以写成“一剑”的。只是我感觉“一剑”过于锋利,容易伤人。又出于自己那个时候并不想做什么文坛侠客,而只是一个使用文字抒发情感的诗人。何况,“一见”又是“钟情”的伴侣,也是“钟情”的意思。所以,我就一直没有把“一见”写成“一剑”。

     

      关于“一见”的另一半“钟情”,最早是给那个苇沙河“第一美人”燕儿用做笔名的,就因为这个,伤害了与我苦苦相恋了七年的初中同桌小敏,让她不但永远地离开了我,而且还永远记恨着我。关于那一段故事,我还在某家文学网站写了一部长篇《苇沙河的迷雾》。

      后来,还就真有一个女作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钟情”做笔名在一家杂志发表了几首诗歌。而且还让那位编辑大声叫好:你们那儿出了一个诗人“一见”,又出了一个“钟情”,真是奇迹!

      出于对我的笔名“一见”的捍卫,我竟然戏剧性地警告那个女作者:以后不许你再用“钟情”这个笔名,你还不够这个资格!

     

     

      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在意“一见”这个笔名的好歹。可是有一次开笔会,在大家喝酒的时候,忽然就有两个桌的朋友们在大声地争论。我一听,原来他们是为了我的笔名“一见”的发音而争论。有的朋友说“一见”就是“一见钟情”的“一见”,有的朋友却说“一见”的“见”应该是“风吹草低见牛羊”里的读音“现”,所以“一见”应该读“一现”,例如“昙花一现”。

      我当然并不认同什么“一现”的读音。可我看他们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就只好出来调和:你们说得这两个读音都对!都对!随你们的便就是了,爱咋叫就咋叫吧!

      有的时候,我们的汉字的确很是让人纠结,尤其在一些人名用字上。例如那个大作家“贾平凹”的“凹”字,很多人都读成了“ao"音。听说他自己曾经纠正过这个“凹”不能读“ao”,而是要读“wa"。

      我倒是觉得老贾在平常的时候应该是不会去纠正什么读音的,因为这个现象只是一种人们的习惯而已,只要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大作家就够了。只是假如有作品上了学生课本就不行了,就需要在那个“凹”字标上正确的读音——可,又有谁确保那些编课本的专家们知道那个字在这儿就不能读成“ao”了呢?就像是“情不自禁”的“禁”的读音,在不同的成语词典就有不同的“辨误”,有的不让读一声,有的不让读四声。

      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地发展着,变化着。我们的汉字也一样。

     

      当一位省城来的作家在听了朋友对我的介绍之后失口称赞“一见”这个笔名好的时候,我也就终于相信这个笔名还真的不错了。其实就这么一个似乎让我们大家都熟视无睹的成语里的一部分,忽然就给我用来做了笔名。而且还用它发表那些饱含了情感的诗歌和文字。

      有一个文友曾经和我抱怨没有想到一个好的笔名,我却和他说好的笔名不是硬想出来的,而是你遇上的。他当然并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如今想来,笔名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关键是在这个笔名之下的文字,只要文字好,笔名就会好起来的。所以有的文友最终抛弃了所谓的笔名,不是一样地成了比我们要响得多的名人吗?!笔名,就一符号罢了。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自己的这个笔名的。我自然还是会倾心于它的“钟情”,而绝不喜欢它的“昙花”。虽然我已经为了生存而荒芜了十几年最可以让我的文字得到长足发展的宝贵时光,从去年才又开始返回文坛,而且还深深困惑于一种无奈的疲倦和迷茫里,不知所以。

     

      的确,每当我翻阅那些十几年以前发表的文字,就会无由地激动:那个时候的诗歌是怎么写出来的呢?它们绝不仅仅属于某一个时代,绝不仅仅是一种描摹。我那个时候所坚持的写作思路是正确的,真正的诗歌绝对不是把一个苹果剖开,而是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去欣赏,去抚摸,去感受,去品尝。当年的那些迷惑了很多诗人的东西的确都不是正确的,幸亏我没有喝迷魂汤,误入歧途。只是,我的确是不该为了生存的忙碌而渐渐地疏远了我的朋友和我的文学。在那些逝去了文学的岁月里,流浪的不仅仅是我的生活和生命,更是我的精神和灵魂。我所找不到的,也并不仅仅是我的家乡和故土,更是我的爱的家园。

      既然不是“昙花一现”,我就要“一见钟情”了。首先就是对文学的钟情,其次才是对乡土友谊以及对心中女子的钟情。既然钟情于文学,我就还是要坚持写作,坚持写我的诗歌,坚持写我的小说,坚持写我的散文——无论它们会给我写成一种什么鬼模样——只要是出自我这个“一见”的笔下,就一定还会有我的读者。只是,我可是还要告诉我的读者朋友们:一见,不如不见。因为现实之中的”一见“,的确远不及文字之中的“一见”活得那么潇洒,那么超脱,那么风流。

     

      2013年3月19日下午于蒙山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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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素颜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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