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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开庭(第五章、谁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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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梦江南 发表时间:2014-10-02 22:20:5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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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节外生枝,嫌疑人又多出了一个牛一斤。公安如何定性又拿捏不准。小说的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可读性尤为重要。作者意在以小说体裁构思一个关于“个人隐私案”的警探推理案件或故事,应该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对于犯案逻辑、破案证据、加以推理分析、引证。否则会使读者有一种故弄玄虚,牵强附会之感觉,某些语言表达也似乎欠妥,期待提高。个见。

                            一
      
      县公安局不得不释放牛三呆,可这次,牛三呆不出来了,他要求县公安局赔偿他的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和其他经济损失一共十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否则,他绝不走出拘留所大门,他说,他就不相信,这天下老百姓没有一个说话的地方。
      
      “他妈的,我们公安机关向他公开赔礼道歉,谁说的,间直是无法无天了,不要怕,有事我顶着,这天塌不下来,还是我们党执政嘛。”华局长大发雷霆。
      
      《东方日报》又做惊人之举,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再次放了一颗重磅炸弹。《公民的人身权力谁来维护》
      
      我们执政的总纲领《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可时至今日,我们的司法部门竟仍然有人视宪法为儿戏,视人命为草介,利用人民交给的权力为所欲为,这种人执法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民心的背叛,对“三个代表”的嘲讽……
      
      不久省报,省电视台各新闻媒体纷纷转载,转播。
      
      东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市公安局立即介入此案,并尽快侦破。
      
      以许诺为队长的市刑警大队组织了一个侦破组进驻了枫树村。
      
      牛村长因身体不舒服到城里亲戚家休息去了。
      
      副村长丁一陪同市公安局调查此案。
      
      许诺采取了转地毯式的方法把枫树村的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查了个遍,结果一无所获。
      
      许诺只好请来了侦探专家吴不克。
      
      吴不克真名吴畏,是七十年代的老公安,大大小小的案件,侦破的有上千件,所以人称“吴不克”
      
      “这不是一件强奸案。”吴不克提出了令人吃惊的论点。
      
      “其实,只要你细心一点,你就会发现其中一些“微妙”之处。章二丫虽称歹徒蒙面持刀,但那刀上没有最新指纹,并且上面还有一层灰尘,有人说那把刀就是章二丫家的砍柴刀。再说,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上午,有人证实章二丫在河边遇见了牛村长,那时,她为什么不告诉牛村长而去报案,偏偏要到第三天才去报案呢?第三,第一天被人强奸了,第二天晚上该不会随便开门了吧,可章二丫说,第二天晚上又是她开门的,这就奇怪了,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开门的,除非她愿意。第四天晚上,也就是我们公安干警围捕的那天晚上,歹徒几乎是光着身子跑掉的,但我们的公安干警却没有发现面具,可章二丫也没有说看清他的脸。所以,我们还是要从章二丫身上找突破口。”
      
      许诺立即来到章二丫的家。
      
      “章二丫,有证据显示,那天晚上,你不只是与一个人发生了性关系,你能告诉我,那人是谁吗?”
      
      章二丫红着脸“没有,我真的没有和第二个人发生过性关系。”
      
      章二丫心想,我不承认,你如何知道?
      
      “虽说这是你的隐私,但这件事与我们破案有关,所以,还是请你告诉我们。”许队长耐心地说。
      
      章二丫沉默不语。
      
      “你就是不告诉我,我们还是能知道那个人是谁。”许队长神秘地笑着说:“他现在也很着急,现在借故走了。”
      
      “你们怎么知道呀?”二丫疑惑地问。
      
      “我们是干侦探这一行的呀?”
      
      “既然你知道了,还问我干什么?”二丫已经默认了她与牛村长的关系。
      
      “那么另一个人是谁?”许队长循循善诱。
      
      “我知道就不会报案了。”
      
      “我知道,你报案必然有你的想法,有你的难处,比喻说,你过去同意了,后来你又不同意,而他却纠缠不休。或者,你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他要挟你。或者,他利用你有什么为难之处,这些,都属于强奸行为,你都可以报案的。”
      
      “这样也可以报案?”
      
      “当然可以报案。”
      
      “这样报案,我也没有错,不是说,强奸必须有暴力吗?”
      
      “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的都是强奸。”
      
      许队长心里已经有数了,二丫其实是知道强奸者是谁,只是不想继续和他往来了,所以报了案,章二丫报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牛牛的鼓动。
      
      为了证明是强奸,章二丫故意编造歹徒蒙面和持刀的细节。现在想说明清楚又怕追究她的责任。
      
      于是,许队长说:“只要你说出那个人,只要是你不自愿和他发生关系,我们都可以拘捕他。”
      
      章二丫心怀疑惑地问:“我没有任何责任?”
      
      “你说吧,我们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那个人叫……牛一斤”章二丫红着脸。
      
                           二
      
      牛一斤虽说不是枫树村人,但是与二丫的家不到一公里路,只隔着一个小山岗。
      
      公安干警立即包围了牛一斤的住处。
      
      许队长跨进牛一斤的家。
      
      牛一斤自己不在家。
      
      他的老婆菊花,一见是公安干警,心里就怦怦直跳。
      
      “牛一斤在家吗?”许队长和蔼地问。
      
      “他刚……出去了。”
      
      “这是你们家牛一斤的衣服吗?”许队长拿出那天丢在二丫家里的衣服。
      
      “是。”菊花也不想抵赖了,她想,坦白也许能从宽。
      
      “这把刀子也是你们家的?”
      
      菊花吃惊地望着那把劈柴刀,摇摇头:“这把刀不是我们家的,不信,你可以问我们的邻居。”
      
      正说着,牛一斤回来了,被捕了个正着。
      
      “牛一斤,五月三日晚你在哪里?”牛一斤被逮到市公安局。
      
      “我在章二丫家。”
      
      牛一斤的回答令破案经验丰富的许队长都大吃一惊,天下竟有如此坦白的犯罪嫌疑人。
      
      “你在章二丫家干什么?”
      
      “我和她睡觉。”
      
      许队长想笑,但是,没有笑出来。
      
      “你知道,强奸是犯罪吗?”
      
      “知道,但我不是强奸她。”
      
      “难道是她愿意的?”
      
      “是的,是她愿意的。”
      
      许队长非常奇怪,章二丫明明说是强奸的,而牛一斤却说是自愿的。
      
      “你先说说具体情况。”许队长严肃地说。
      
      以下是牛一斤的供词:
      
      去年十二月的一天,章二丫的丈夫二狗来到我家,向我借了三千元钱,说是做生意,谁知道今年正月这家伙贩卖假币被公安机关抓去了,坐了牢。
      
      五月初三,我去找章二丫催钱,二丫说:“我哪里有钱还你,除非把我的人还给你。”
      
      我说:“行,人也可以,我今晚就来,只要你陪我一年半载,那三千元钱就两清了。”
      
      她也没有说不行。
      
      可就在第四天晚上,她忽然对我说:“外面有公安局的人,你赶快走吧。”
      
      我半信半疑,你们就冲进来了,我在你们冲进寝室的空隙里溜走了。
      
      谁知道这家伙言而无信,
      
      听着牛一斤的陈述,许队长惊呆了,他感到不可思议,简直是天下奇闻,就是天才的小说家也想象不出来的故事。
      
      不管怎么说,牛一斤还是被拘留了。
      
                             三
      
      因前两次的教训,这次,东方市非常谨慎从事了。
      
      开庭前,东方市政法委召集公、检、法、及有关法律方面的专家研究这件“强奸案”的审理问题。
      
      市政法委书记高峰同志主持会议。
      
      他说:“同志们:这是一件非常简单,非常明白的案件,可是由于我们的同志没有很好的操做,导致了一错再错,难以收场的局面,我们痛心疾首,老百姓也非常不满意呀,再加上我们的舆论工具大力炒作,搞得我们是骑虎难下了。
      
      为使这件案子不再出现失误,今天我把大家找来就是要把这件案子办好,办成铁案,办成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时间的考验、舆论的监督的案例。
      
      所以,同志们仁折见仁,智者见智,畅所欲言。
      
      “我认为牛一斤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年轻的刑法专家小周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强奸罪的基本特征是,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通观全案,现有证据只能证实牛一斤连续四晚到了章二丫家,其中四个晚上都与农妇章二丫发生了性行为。由于持刀、蒙面等暴力情节只是章二丫单方面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章二丫没有任何反抗,包括语言和行动;加之章二丫报案是出于他人“提议”,牛牛也承认,章二丫曾经要求他别对任何人讲;章二丫明明与牛一斤相熟却假装不识,长达一年多不愿讲出牛一斤,这说明章二丫本人也不希望牛一斤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既没有证据证明牛一斤使用暴力等强迫手段,也没有证据证明牛一斤违背章二丫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根据以上情况,只能认定本案属于通奸。”
      
      “我不同意小周的观点,”老刑法专家老陈说:“牛一斤的行为确已涉嫌强奸。首先,章二丫如果自愿与牛一斤发生关系,那么她就不会去告诉牛牛,更不会去报案。尤其是最后一次发生关系,章二丫已经用报案的方式表明她不愿意,而牛一斤竟再次欺辱她,牛一斤的行为不仅涉嫌犯罪,而且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章二丫虽然报案表明其不愿意再发生关系,可警方希望犯罪既遂再行动,章二丫对此并未反对,此时警方的意志已被章二丫自愿接受,表明她又愿意了,如果说有人强迫她那就是警方强迫她,牛一斤没有强迫她,因此不能说在警察眼皮底下发生行为就是强奸。”
      
      小周振振有词。
      
      “司法实践中多数强奸案暴力、胁迫手段明显,但有些案件的暴力、胁迫手段则不明显;有的受害人出于其他原因才去举报被告,而报案后又感到后悔;也有的并非强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就一口咬定是“强奸”。是不是强奸,不能简单地以受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宜以被害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对于半推半就发生的关系,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证据证实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对于起初愿意,后来又不愿意,或者起初不愿意,后来又愿意发生关系的,由于妇女意志的变化,案情性质也随着变化,这需要司法人员全面把握案情,准确做出判断,否则便会造成不枉即纵的恶果。”法理学黄老专家作了个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两可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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