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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之死和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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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漠漠孤烟笼翠微 发表时间:2016-01-18 12:19:5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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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是孩子的的启蒙老师,每一个孩子都似一张白纸,家长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言谈举止。如果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家庭缺少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没有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忽略孩子身上的小毛病,那么,小错小恶就有可能铸成大错大恶。小错与大错,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心理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撇开社会影响不说,家长的正确引导是孩子成长道路上不可推卸的担当和责任。文章具有一定的警醒性,欣赏!遥握!

    我小外孙一岁半时,有一次,我带他去超市。他坐在购物车上,当路过水果柜台时,他的小手就伸过去要拿,我连忙哄他说:“不许拿,别摸。”他马上把手缩回来,用小手指划着小脸蛋说:“没羞,没羞。”就再也不摸了。当时我笑了,其实,孩子还懵懵懂懂,不懂什么叫没羞,只是我们大人教的。 

    有一家外地来的民工,夫妻俩男的打工,女的做小买卖,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这个妈妈每次去超市,都带上孩子,把偷拿的日用品藏在孩子的身上,让孩子赶快跑出去。就这样,屡屡成功。

    近日,网上传闻说一位十三岁的女孩,偷超市十块巧克力被发现,后跳楼自杀。网上各种舆论各种说法,有的怨女孩的妈妈打了女孩;有的怨超市老板羞辱了女孩。其实这都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被发现,被发现才是根本问题!女孩以为会成功的拿出去,然后开心的吃,她没有考虑到一旦被发现。她也应该知道被发现的后果,她也应该知道这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是谁羞辱了她?是她自己!如果说是因为挨了妈妈打而感到羞辱,这个说法不能成立。假如,女孩没有偷窃,而因为其他原因被妈妈当众打了两下,女孩应该会感到羞辱。她已经因偷盗被发现而晾在光天化日之下且无地自容了,妈妈打的那两下,已经不足于自己做这种事情羞耻的程度了,应该是她感到对不起妈妈,没法面对大家而选择跳楼。所以,她的死也不是因为老板的羞辱,老板不应该被指责。

    我个人认为女孩之死,是与她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有人说,她家太穷,是她偷窃的原因,甚至因而同情,我不这样认为。贫穷不是偷盗的原因,如果家长面对这个花花世界教育女孩自强,要靠自己的劳动自己的血汗换取自己的生活所需,不是自己血汗换取的东西千万不能要,这是女孩子保持清白和做人的基本思想要素。这个女孩即使现在没有发生偷盗事件,她将来还会走向社会,如果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难免会被坏人利用诱惑,或者她自己会充当害人的角色。这不是危言耸听。孩子长大会走什么路,家长应该想好了,应该给孩子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尤其是女孩子更应该多操心。

    我也很心疼这个女孩,毕竟是小荷刚露尖尖角的年龄。如果我是她的妈妈,我会考虑到孩子想不开,我会先向老板道歉付款,将孩子领回家再教育她,给她讲道理,给她改过的机会。可能这位妈妈遇事不知所措了,最后是这个结果。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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