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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辩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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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鸿 发表时间:2025-09-17 21:38:15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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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辩论真理,是最符合实际的活动。无论辩论者怎么口若悬河,真理绝不是一朝一夕或一蹴而就,就能随意变更的文化产物。虽然道理越辩越明,但真理不容亵渎。在汉语语境中,真理指的是最纯真的道理。如果后世人辩论文化里已有的真理,也未尝不可。只是那过程,就是一群人开始质疑已有的道德与道理中的框架理论。其前提是人们能提出新的论据论点,用以修改或改写已有的法则或者理论。打个比方,历史上孔子的仁政,其基本内涵是爱人和富民;它的实现方式,就是诠释克己复礼。在实践中,孔子的仁政被视为颠扑不破的真理。如果后世人想从多维度诠释“仁政”,那就听听孔子怎么说:“天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如果将孔子的仁政拿出来辩论,没人敢说“仁政”大逆不道,否则就是只相信野蛮。在农耕文明深处,真理有时候指的是宗教信仰里的去伪存真。比如中国人从印度传入的佛教中,以善契合其信徒心中的真理,多用以指佛法或诠释佛法。如果以辩论真理的方式诠释佛法,那么释迦牟尼就是一个骗局的受害者。当然,中国本土的道教也有很多“真理”值得尊重;比如“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虽然诠释“道”的核心精髓为治理上的无为,但“道”有规律,《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将“道”引申到治国民生中,因此“无为而治”是不容讨论的以制度治国,用制度约束民众的行为,民众均须遵守法律制度。因此,这些“仁政”与“人政”不能辩论。制度建国,民生辩论真理的目的,无非是改弦更张,修改需要修改的内容;更多还是指哲学世界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的真理。南朝梁萧统在 《令旨解二谛义》中这样诠释,“真理虚寂,惑心不解,虽不解真,何妨解俗。”作者文中的“真理越辩越明”,曾在网易中世纪史实里见到过许锡良2017年写的博客《(Advocatusdiaboli)的制度》一文,因为当初编者也曾是写博最活跃的一员。文字所诠释出来的是政教合一的欧洲中世纪,质疑曾被认为是很有见解的举动。因此,欧洲中世纪时的教会里,就设有一种叫“魔鬼辩护士”(Advocatus diaboli)的制度,教会每次讨论一种教义时,必须设置一个很有功底的传教士,作为反对这种教义的角色。怀疑一切有功,是其当初的文化核心。推荐阅读!

    中国有句俗语叫“真理越辩越明”,这句话无论是在知识分子中间还是在大老粗中间,其知名度都相当高。由这句话我想起这样一件事:

    欧洲中古时期,教会里有一种特殊职业的人,叫“魔鬼的辩护士”,那时候的神学者,凡提出了一种新理论,必须请另外一个人, 站在敌对的立场、提出反驳。建立新理论的人,要通过与“对手”的反复辩驳、较量,回答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挑剔,直到再无懈可击,其理论才告最终完成。这种有意的魔高一尺的做法,目的并不在消除新理论, 而在于使新理论一开始就能避免一些潜在的错谬和不足,具有接受各种挑战和驳诘的力量,最终达到道高一丈、甚至道高十丈的境地。这些提出反驳的人,形式上是站在神的对立面、站在魔鬼的立场上讲话,所以被称做“魔鬼的辩护士”。

    神学理论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大概只是一些无稽之谈,是一些荒谬的胡说。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神学家曾经对于自己的理论这样认真,竟报以这样严谨的态度和采取这样严格的辩驳论证的方法,使其具有说服力?我们许多人自称是信仰无神论的,也是信仰辩证法的,这些自称信仰无神论和辩证法的人对待自己的学说、理论,是不是也有如此的胆魄和“雅量”呢?

    真理越辩越明。如果连神学家都有勇气有意为自己“树敌”, 都敢接受来自魔鬼的反驳和挑战,我们对待自认为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的态度,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呢?

    首发于2000年1月1日《文汇读书周报》,入选《中国二十世纪微型文学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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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评论(2)
    • 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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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天主教在封圣过程中,对圣人资格进行审查与认定的教会律师,称为助信者(英语:Promoter of the Faith,拉丁语:promotor fidei),俗称魔鬼的讼辩人(英语:devil's advocate,拉丁语:advocatus diaboli)。他们的职责是对于封圣候选人的资格进行质疑,挑战他所行使的神迹。 跟魔鬼代言人进行辩论的另一方,称为上帝的讼辩人(英语:God's advocate,拉丁语:advocatus Dei,也称为英语:Promoter of the Cause),他们负责支持封圣候选人,提出对他有利的理由。对这场辩论进行仲裁与做出决定的,称为推动正义者(英语:Promoter of Justice,拉丁语:promotor iustitiae)。 一个开放包容的社群,能允许社群成员无后顾之忧地公开质疑那经由团体决策而成的方案。这样的氛围,最终反倒将保护该社群不受艾比里尼吊诡(指团体成员因囿于有限的资讯或特定的情境,没有人愿意挺身而出,最终集体被迫采取非其真心所欲之行动,及其后续产生的矛盾问题。)的冲击或因产生团体迷思,使得“团结”的假象最终导致其社群的走向与社群最初的目标背道而驰,除此之外,也能远离团体决策机制失能、决策效果隐诲不彰的问题。 -----维基百科
    • 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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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鬼的讼辩人(英语:devil's advocate),又称恶魔的代言人、恶魔的辩护人、恶魔的辩护者、魔鬼的辩护者、魔鬼代言人,指的是提出一个意见,且该意见与“多数人的看法”、“主流思想”、“政治正确”的观点不一致的那个人。魔鬼代言人的存在能激发一个群体的脑力激荡,引导群体回头重新检视那原有之既定思维模式。这种提出意见的方式最早源自罗马天主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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