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郑州爆出:电梯中一位好心者劝诫吸烟老人不要吸烟,结果引发了争执,后老人心脏病发作而亡。死者家属一纸诉状要求被告赔偿40万。一审虽然驳回了原告的天价赔偿,但从所谓的人道主义出发,判决被告补偿原告15000元。此事 一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热议。
近日,郑州中院传出: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无罪、无错、无赔偿、无补偿,并且判决原告支付14000元的诉讼费。
笔者看到这个消息后十分兴奋、非常高兴,终于看到了法律为正义、公平、规则、规矩、规章撑腰打气了。如果能让原告赔偿被告的误工费那就更好了。让违规者、不守规矩者付出代价,让守规者、护规者有底气、弘正气、挣光荣,显然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还有许多要改进、完善、落实、落细、落小的地方。
为什么老好人很有市场?为什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盛行?为什么违规者反倒可以质问“关你什么事?”公众场合的规则、规章、规矩谁来维护?维护成本有多高?我们身边大量的、比比皆是的低成本违法违规违矩、高效益得利者神气猖狂?为什么我们的守法、守规、护法、护规者成本高昂、窝气还憋气受屈呢?为什么怎有不少的人敢藐视法律、蔑视规章、践踏规矩?显然我们法律、法规、规矩、规章的在落实中走了样、缩了水、变了性。不仅没有有效的起到震慑违规违法者,反倒让一腔热血护正义的英雄们流汗、流血还流泪,从而导致正气不扬、邪气上升,坏人神气、恶人霸气、孬人吐气;好人憋气、善人窝气、良人屈气。
法治建设、法治社会喊了好多年了,法治社会如何进一步推进,如何做到人人守法遵法护法、守规遵规护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公权力、公信力来引导、来弘扬,让咱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到、看到正义与公平无处不在,违法违规违章违矩者必伐之的良好氛围。
郑州中院的判决无疑打开了更好的护规、护矩、维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的光明前景。让护法护规者有底气、无后顾之忧,让违规违矩者心存余悸、敬畏规矩,营造公众场合人人守规、人人必须守规的文明规范。这也是和谐社会、健康社会、文明社会、美好社会的本质要求。
再重复一句: 如果能让原告赔偿被告的误工费那就更好了。
为郑州中院的判决叫好,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