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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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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子在川上曰 发表时间:2015-02-01 17:41: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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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密斯罗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她养了一只兔子竟然吃肉,于是员工们在吉利和不吉利上展开议论。事实证明不吉利,只好杀了它下火锅吃,杀兔子的时候哭红了眼,吃肉的时候比谁都多,酒后吐了真言:“女人的爱到了最后,就是把心爱的人装在自己的肚子里,让他永远也出不来。”小说虽有创意,内容值得商榷,鼓励发表,问好作者!

      1、密斯罗养了一只兔子

      合同签下来了后,按照我们中国人的国际惯例,就是宴席和酒会了。酒喝下去三轮后,大家的脸都红起来了,兴致也拔高了不少,喝酒的战斗开始进行到了白热化阶段。所有的人都把温文尔雅放到了一边,大着嗓门叫着闹着。只有密斯罗文静地坐在一边,微笑地着看着我们猜拳或者玩骰子。文总朝她嚷道:“密斯罗,你装什么清纯的公主。我刚刚又猜错了,你过来帮我喝几杯!”

      “呵呵,不行!人家这几天不能喝酒。要不,哪有你们这几个手下败将叫嚣的机会!”密斯罗一说完这句话,就发觉不妥。因为现场所有的男人都哄笑了起来,女人们也都掩着嘴,红着脸吃吃地笑着。她只好红着脸拿着包落荒而逃。

      密斯罗再次回到KTV包房的时候,已是午夜十二点了。一进房,她就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纸盒放在茶几上,大声地嚷道:“各位,快来看呀,我买回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小精灵。”我当时正倾力演唱着我的成名曲《红高粱》,被她一下子就打断了,便很不爽地走过去看了。原来是一只洁白的小兔子,在纸盒里面一蹦一跳,很可爱很调皮的样子。气立刻就消了,忙把它捧了出来,仔细地端详着。

      我正逗弄着这个小东西,密斯罗却一手夺了过去,白了我一眼,说:“三哥呀,这可是神赐给我的艺术品,可不能让你这个毛毛躁躁的家伙给弄坏了。我的亲亲乖乖兔兔呀,来,跟姐姐回家。”她亲了一下小兔,放回了纸盒,向我们一一告别,说要回去给兔兔小乖乖安置新家。然后捧着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下楼发动了车,走了。

      2、密斯罗的兔子竟然吃肉

      一天,我和楼总找密斯罗协助处理一件事情。密斯罗没上班,电话也打不通,我们直接开车去了她家。按了半天电铃,密斯罗才系着围裙出来开门。谈了一会儿工作后,密斯罗说:“我老家捎来了一些家乡菜和家乡酒,你们就不要走了,也留下来尝一点吧,很好吃的。”听说有好酒好菜,楼总马上就同意了。

      吃饭的时候,楼总刚夹了一块猪脚正往嘴里送,一只白色的兔子“忽”地一下子从卧房里窜了出来,把他吓了一跳,筷子一哆嗦,就掉在了地上,那块猪脚滚出了好远。我问:“密斯罗,这就是你上次买的小兔?”

      “嗯。很可爱吧?我每天给它洗澡,用电吹风把毛吹干。对它比男朋友还要好。我现在郑重申明,你们这两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可千万不要打它的主意!”密斯罗得意地说道。

      “你是说三哥可以打你的主意,就是不能打兔子的主意?哈哈!你放心,这只兔子在我眼里也就是一顿美味而已。对我没有什么吸引力。”

      “是呀,才三个月就长这么大了,有四斤了吧?可以宰了做火锅了。”楼总不顾密斯罗的白眼笑着附和着。

      “哼,你们谁也别想。这是我的心肝宝贝。”

      我们三个人一边喝酒,一边打量着那只一蹦一跳的兔子。那只肉呼呼的美味却没有什么感觉,直接就跳到那块滚落的猪脚旁边,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它先把肉皮吃完,然后又用爪子按住骨头,狂啃了起来,牙齿和骨头的摩擦声盖过了我们说话的声音。

      楼总不由得感叹道:“今天,我总算长见识了。看来世道大变了,吃草的兔子竟然也吃肉啃骨头了。”

      3、不祥之物就是它

      密斯罗家的兔子吃肉啃骨头的事情,很快就在公司里上上下下传开了。大家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说好,也有人说不吉利。说好的是密斯罗部门的下属员工,他们说我们罗经理就连养的兔子都这么能干,这么与众不同。说着的时候陪着笑脸,说得密斯罗的脸上像是盛开了花朵一样。

      说不吉利的是文总。那天,文总同我们喝酒,说:“每一样动物都有自己的天性。兔子的天性就是善良的草食动物。它一旦吃肉,就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也违反了老子所说的道。与道背道而驰,肯定不是一件好事。说得不好听,这就是不吉利的先兆。所以,从现在开始,密斯罗,你做任何事情都要特别小心。”

      密斯罗开始很不以为然,但文总说的次数多了,也不由得留意了起来。而一旦留意这件事情,她就发现很多问题了。因为自从发现那只兔子吃肉啃骨头起,她确实做什么事情都不是很顺利了。首先,她的股票一个劲儿地狂跌。然后是开车老被罚款,有一次上高速竟然因为超速三公里被罚了二百五十块,成为公司的笑谈。再后来,她负责的客户也接二连三地出问题。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左思右想,越想越不放心,越想越怀疑。最后,她竟然害怕了起来,就把兔子赶去了厨房。

      第二天,一上班,她就同楼总说:“楼总呀,帮我联系一个喜欢养兔子的人,我怕它真的不吉利,不敢养了。”

      楼总说:“找什么找呀,下班后你去买点火锅配菜,我还有几瓶内供茅台,把文总和三哥叫上,就杀了那只兔子做成火锅,在你家好好地聚一聚,吃一顿。”

      4、刚刚还哭红了眼睛的密斯罗吃的兔肉比谁都多

      一下班,我们就直接开车去了密斯罗家。议定由文总当客人,楼总当刽子手,我当厨师,密斯罗当厨师助理后。楼总脱去了外衣,拿着菜刀,杀气腾腾地直奔阳台。一会儿,阳台上就传来了两声兔子的惨叫。密斯罗两手掩着面孔,慢慢地蹲了下去,双肩不住地抽动着。我说:“这有什么值得哭泣的,不过是一只兔子一顿美味而已。何况成为我们的盘中餐,也只不过是帮它提前走完了它应当走的过程而已。”

      “可是,它跟我一起吃住了四个月,我象照顾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地照顾它。你说我们能没有感情吗?你说我能舍得它吗?”她抽泣着去了卧房。

      楼总做事很麻利,很快就剥去了皮,除去了内脏。我把兔子切成了小块,然后调制火锅料。二十分钟后,一盆香气四溢的火锅就端上了桌子。文总取出了茅台,每人倒上了一杯,我们边喝边聊了起来。密斯罗的眼睛还红肿着,很少插言,只是拼命地捞兔肉吃。

      后来,她发现我们都停下来不吃了,脸色古怪地看着她,便不自然地问道:“你们怎么一下子都这么傻傻地了?我今天特别漂亮吗?”我们都大笑了起来,文总笑得喘不过气来了,指着她面前的一大堆骨架,说:“刚刚还痛哭流涕地,舍不得你的宝贝乖乖小兔子。现在眼睛也还红肿着,吃的兔肉却比谁都多。哈哈哈,这难道就是你们女人的爱吗?”

      “女人的爱到了最后,就是把心爱的人装在自己的肚子里,让他永远也出不来。”密斯罗自己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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